副部级官员持枪杀人,这个省实施最严规定
中新社北京5月3日电 (记者 于立霄)自5月1日,内蒙古正式执行“最严”公务用枪规定,新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严禁违规管理使用公务用枪规定》明确,
严禁旗(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领取、佩带枪支。
值得关注的是:
4月29日,内蒙古公安厅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上述规定,再次点名近年来当地公安系统多起持枪杀人案,其中即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持枪杀人案,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位省部级持枪杀人案。
赵黎平
首位持枪杀人的
副省级干部被判死刑
公开资料显示,赵黎平曾长期在内蒙古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处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等职。他在2015年曾涉枪击杀人案,轰动一时。
据公开报道,2015年3月20日晚9时30分左右,已经退休的赵黎平驾驶黑色奥迪车追赶一辆白色轿车,在赤峰市百合新城小区内追上白色轿车,并持枪击中车内女驾驶员头部,后赵黎平将该女子带至提前踩点的荒山中焚尸、掩埋。
据悉,被害人是一名28岁的女性,与赵关系亲密。3月21日凌晨,警方在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将赵黎平抓获。
2016年11月11日,因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赵黎平被判处死刑。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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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今年4月10日起,北京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及制品案件32起,抓获涉案人员33名,起获非洲灰鹦鹉、葵花鹦鹉、红腿陆龟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74只,其他鸟类近50只,穿山甲鳞片21枚。
北京警方5月3日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4月16日,朝阳分局在华威路附近将涉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9岁)抓获。经对刘某进一步侦查,发现了向其贩卖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6岁)。当日,警方在惠新西街附近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北京警方在刘某、王某的住处,共起获非洲灰鹦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葵花鹦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各1只,其他野生鸟类40余只。目前,刘某、王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另一起典型案例是,4月上旬,通州分局接到民众举报,有人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对此,北京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案件侦查。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30岁)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的野生动物爱好者群内发布相关交易信息,以每只人民币数千元不等的价格,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4月21日,北京警方在王某某租住的平房内将其抓获,现场查获“蓝和尚”鹦鹉、“小太阳”鹦鹉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9只。目前,其被北京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今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内容明确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