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不让吃狗肉,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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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下称《目录》),共包含31种动物,列入《目录》的动物,意味着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

《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具体包括:

传统畜禽18种: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

特种畜禽13种: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对于狗类,农业农村部做了专门说明,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也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也就是说,倘若“征求意见稿”最后得到落实,吃狗肉在中国就变成了不符合行政法规的活动。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目录》刚一出台就引起了网民的激烈讨论。

在这个问题上,笔者倒是有独到见解。可以简要总结为以下两点:

1-在当前的实际环境下,吃狗肉存在现实的健康风险。在解决健康风险之前不宜宣传吃狗肉。

2- 农业农村部禁止吃狗肉的理由是完全错误的。

在当前的实际情况下,吃狗肉可能真不是个好主意。原因主要有两点:

1)我国尚未出现规模化的、商业化的肉狗养殖。狗肉虽然好吃,但是来源无法保障安全。偷狗毒狗来卖钱的不法之徒,仍大有人在。端上桌子的狗肉,是否来自野化流浪狗、被遗弃的宠物狗、甚至被毒杀的看门狗,食客不得而知。狗生前吃过什么东西、携带什么病原体、甚至体内是否有没代谢完的毒药,食客亦不得而知。

2)我国尚未制订肉狗的检疫标准。牛羊猪等常见家畜,屠宰之前都要先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疫。以猪为例,得把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等文件凑齐,猪肉才能进入销售渠道。而肉狗却没有对应的强制性检疫标准,从屠宰到端上餐桌的流程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如果农业农村部不希望群众吃狗肉,大可论证吃狗肉不安全或不卫生。事实放在这里,群众不会不接受。狗肉虽然味美,但是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更重要。等到形成了商业化肉狗养殖、制订了肉狗的检疫标准,再琢磨怎么吃狗肉不迟。

然而,农业农村部讲的却不是上述看得见的道理,而是鼓吹“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不客气地说,这种说法纯属胡扯,吃不吃某种驯养动物的肉,和人类文明进步没半毛钱关系。“吃狗肉不文明”这种思想背后就是西方文明中心论——西方人自诩为“文明”的代表,他们自己不吃狗肉,就指责西方文化圈以外的人吃狗肉是“不文明”的表现。这种想法其实极为邪恶,而某些国人竟然没意识到这一点。

“文明”的背后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而不是什么狗肉。狗在中国历史上是六畜之一。根据《国语. 越语》记载,春秋时的越国为了增加人口,采取奖励生育的政策。谁家生了男孩子就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了女孩子奖励两壶酒、一只猪仔——这里的狗和猪其实都是肉食来源。中国早在公元前5世纪就有了《国语》这样的成文史,发展出了繁荣的农业经济,建立了国家政治体系;而同时代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和日耳曼人连文字都没有,还处于游牧经济状态,还处于部落状态。试问,到底谁更有资格代表“文明”?

以不吃某种驯养动物的肉作为“文明”的标准,逻辑上极为荒诞。印度教徒不吃牛肉,那么印度教徒是否应该指责吃牛排的西方人“不文明”?穆斯林不吃猪肉,那么穆斯林是否应该指责吃火腿的西方人“不文明”?犹太人不吃贝类和螃蟹,那么犹太人是否应该指责吃海鲜的西方人“不文明”?佛教徒什么肉都不吃,那么佛教徒是否应该指责但凡吃肉的西方人都“不文明”?

由此可见,无论吃什么动物的肉都谈不上“不文明”。最大的“不文明”,其实是无视其他民族和国家的历史与文化,把自己文化中的一些戒律硬往别人头上套、并且炫耀优越感。

农业农村部出台《目录》的时候声称,起草这一文件的出发点是“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等”。“与国际接轨”这一说法非常荒唐。这就引申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到底谁能代表“国际惯例”?

这世界上不是只有西方国家,其他国家吃狗肉算不算“国际惯例”?朝鲜人民就有吃狗肉的习惯,在中国的朝鲜族也是如此。1970年4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平壤时,金日成主席就为他特设了“全狗午宴”,每道菜均从狗身上做文章:狗血肠、红烧狗肉、清炖狗肉、狗肉汤【1】。试问,朝鲜的做法算不算国际惯例?周恩来总理和金日成主席一起吃狗肉,凭什么就“不文明”?

《目录》中不仅没有狗,也没有豚鼠。豚鼠俗称荷兰猪,在秘鲁等国家是非常受欢迎的美食,在我国也有大量养殖。从分子生物学上分析,养殖豚鼠是草原豚鼠(C. tschudii)这个近缘物种经过驯化的后代,野外并不存在“纯野生”的版本【2】。养殖豚鼠和草原豚鼠的关系,就像是狗与狼、鸡与原鸡的关系。既然豚鼠是彻彻底底的驯养动物,而且在南美洲是常见的食物来源,为什么农业农村部在“遵循国际惯例”的时候偏偏把它漏掉了呢?

说穿了,在农业农村部某些干部的意识里,只有西方国家的惯例才算是“国际惯例”,而其他国家的惯例则不值一提——这种向西方价值观主动靠拢、用西方价值观来衡量自身行为的倾向,才是真正可怕的。

能否吃上一口狗肉不算大事。笔者有20几年没吃到狗肉了,现在活得也挺好。然而比狗肉更值得关注警惕的,是西方文明中心论对中国潜移默化的渗透。目前看来,这种渗透甚至已经影响了国家部委的某些干部,而被渗透的人不仅不自知,甚至以“文明”洋洋得意。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参考文献:

【1】中国政协新闻网:http://cppcc.people.com.cn/GB/11333240.html

【2】维基百科:https://en.m.wikipedia.org/wiki/Guinea_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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