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好,好就好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行走与歌唱”7月6日文章

作者:李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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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点映期间,我就买票看了《我不是药神》。直奔主题的评价是:《我不是药神》是一部好电影,开创了中国电影的新高度。

我在这里负责任地向所有可能看到本文的读者推荐,应该买张票去看《我不是药神》。在市场经济这个前提条件暂时无法动摇的情况下,我们应当用自己口袋里的钱奖赏那些拍出好作品的创作者,让他们挣钱,而让那些玩下三路的挣不到钱。如果能形成这样的引导机制,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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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取胜不在情节,所以也没什么不可以剧透的。

电影取材于真实事件。一个叫陆勇的人,是个慢粒白血病患者,他一开始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格列卫,一种特效药,每盒23500。后来他发现印度有仿制药,药效差不多,但价格便宜得太多,每盒只要几百块。一开始他自己吃,后来介绍给其他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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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印度购药,需要懂英文,还有支付的问题,这是不少白血病患者越不过去的障碍。于是陆勇就帮病友从印度卖药。

后来,陆勇以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捕。很多病友为他求情,诸多媒体也对他的情况予以报道。因为他并没有从帮助病友购药中牟利,只是友情帮忙,这引起了很多人的同情。

一年后,检方做出了对陆勇不予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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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以此为基础,但在故事上做出了较大的改编。徐峥扮演的主角叫程勇,与陆勇一字之差。片子里的程勇本人并不是白血病患者,而是一个开小店卖保健品的,主打印度神油。

生意差,人不上进,于是程勇的老婆跟他离婚了,又找了一个有钱人,打算带着他们的孩子移民国外。

吕受益,一个白血病患者(王传君饰),上门来找程勇,他说你经常去印度走私神油,帮我买点药回来吧,正版的格列宁(把格列卫改了一个字)太贵了,吃不起。程勇觉得这事儿犯法,就拒绝了。

但房租交不上,父亲生病又需要钱,程勇就想起这档子事,为了挣钱决定跑一趟印度。电影中,格列宁一盒要四万,从印度的仿制药厂直接卖药,仅要五百。

程勇拿下了药厂的代理权,五百一盒进货,弄回国内卖五千。包括吕受益在内的几个白血病患者(及患者家属)围绕在程勇周围,帮他销售,拿工钱,并且以三千一盒的价格购买自己的用药。

市场打开后,程勇很快就挣了点钱,可以到夜总会一掷千金了。但他知道,走私并销售国内未经审批的药物是犯法的,所以当一个黑心药贩子张长林提出从他手里买断渠道的时候,他同意了。小团队也解散了。

利用卖药和卖渠道赚到的钱,程勇开了一家服装厂。一年后,吕受益的老婆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这才知道,吕受益病情恶化,已经不行了,为了不拖累家人还尝试过自杀。

原来,张长林从程勇手里拿到渠道后,先是卖一万块一盒,后来涨到两万一盒。这个价格虽然比正版药便宜一半,但很多人还是吃不起。吕受益就是这样被拖死的。

吕受益的死使程勇受到了触动,灵魂升华了。他决定一边干服装厂,一边从印度弄药回来,五百进,五百出,亏了的部分自己补,当做还人情债。

但印度仿制药流入国内的事情,生产格列宁的瑞典制药公司很快就知道了,向警方报案了。公安部门部署了查处行动,直接负责人的是程勇的前小舅子曹斌(周一围饰)。在办案过程中,曹斌被病人吃不起高价药只能等死的情景震撼了,在法与理的碰撞和纠结中,他选择了撂挑子,不办这个案子了。

但程勇还是被捕了。鉴于他的以助人为目的的“犯罪事实”,法院从轻发落,判了他5年,后来经过减刑,3年后被释放。那时候,格列宁已经纳入了医保,病人的负担减轻了——这个情节是符合事实的,格列卫确实在很多省市被纳入了医保报销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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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就是这么个故事。从讲故事的角度,《我不是药神》不算好片子,情节上有老套俗套,还有硬伤。

比如程勇这个人物,一个吊丝卢瑟,被老婆抛弃,但前妻不知道为什么运气那么好,又找了一个有钱人,而且对她和她跟程勇的孩子都特好。这就太老套了,不但缺乏生活真实,而且在艺术上也毫无新意,另一部广受好评的电影《钢的琴》就用过这个套路。

之后主角受到触动,灵魂升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就更不用说了,俗得一塌糊涂。

片子的中层警官曹斌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形象,而警察局长则像是个机器,没有感情,只管执法——这种人设上的对比也是港片中用滥了的,成龙的《警察故事》就是这样的套路。

吕受益在程勇洗手不干后没有便宜仿制药吃了,于是他就等死,这就是情节上的硬伤了。吕受益之前能够通过卖印度神油这个线索,主动找到程勇,请他帮忙去印度搞药,说明他是个脑子挺灵活的上海小男人。那么,当药的渠道被黑心药贩子张长林拿去了,药涨价了,又吃不起了,他为什么不去找另外一个卖印度神油的帮忙呢?偌大一个上海,难道只有程勇开的那一家经营神油的店铺?

就算再找不到卖神油的,可以找印度来华留学生啊,可以找在印度留学的中国学生啊,也可以找跑印度线的导游啊。印度生产仿制药的企业很多,张长林只是拿了一家的代理权,不存在买不到的情况。实在不行,自己报个旅行团去印度,到药店里直接卖嘛,那也还是很便宜的。

所以,为什么程勇不卖药了,吕受益就只能等死?这就要问编剧导演了,这是他们犯的错误,是影片的大bug。

当然了,这些问题并不算太突出,属于多数电影的普遍问题。此外,《我不是药神》在许多小细节的处理上,演员的表演上,还是可圈可点的,有幽默的地方,也有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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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为什么还对《我不是药神》评价如此高,说它创造了中国电影的新高度呢?

这是因为,《我不是药神》把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药品生产和销售体制呈现了出来,把知识产权制度捍卫的资本增殖目标与人的生命权之间的尖锐对立呈现了出来。

“看病难,看病贵”,“生不起病”是大家熟知的话题了,这个问题在慢粒白血病患者群体身上得到最突出的表现。

慢粒白血病是致命的,但是自从诺华研制出格列卫之后,慢粒白血病患者看到了希望,因为服用这种特效药,存活的几率可以达到90%。然而,这个药太贵了。格列卫以前卖23500元一盒,每盒可以用一个月,那么一年下来光药费就将近30万,没多少人负担得起。

诺华曾经与国内的慈善部门合作,推出过优惠活动,购买3个月的药,送9个月的。但年花费还是近8万,还是有很多人吃不起。

一边是活着的希望,一边是付不起钱就只能等死的残酷现实,这太让人揪心了。

影片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在追查仿制药的过程,警官曹斌带着人抓到了一些持有仿制药的白血病患者。其中一位老太太走到曹斌面前,声音颤抖地说:我得病这几年,家里的房子被我吃药吃没了,可是我不想死啊,不让买仿制药就是断了我们的活路,警官,你能保证你一辈子不生病吗?

这是一个触动人心窝子的片段,是有催泪效果的。一边是人的生命的权利,一边是资本的利益,一对尖锐的矛盾赤裸裸地被呈现在观众面前。

曹斌无言以对,到卫生间洗了把脸,下令把他们都放了,然后回到单位跟局长撂挑子去了。相信很多观众在看到这个地方的时候也会眼圈红润。

于是,《我不是药神》就体现出了相对于资本主义的尖锐的批判性,具备了现实主义的色彩。这在国产电影中是开创性的,这部电影会因此而被载入当代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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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中的瑞士医药公司代表(李乃文饰)是一个反面形象,一个新时代的买办,延续了抗日剧中小鬼子翻译官的造型。一个有意思的情节是,他竟然被允许参加公安局部署打击假药的内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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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电视上侃侃而谈,没有经过官方认证的药,就是假药,呼吁患者要主动抵制,却全然不顾患者能不能负担得起。有着与正版药同样的疗效,只是因为不能给跨国药企带去利润,不符合知识产权规则,就被定义为“假药”,这是对人的常识的冒犯。

影片中安排了患者聚集在瑞士医药公司驻华机构门前抗议高药价的情节。该代表出面讲的道理是,药品定价是合法的,至于药价高,是因为研发成本高。

其实,都不需要这些买办直接出面讲这种道理,网上已经有很多人帮着他们讲了。网上有一张关于跨国药企研发投入的统计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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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药价,网上有一句“精彩”的辩护是这样说的:每颗药的生产成本可能只有5美分,但这是第二颗的价格,第一颗可能需要50亿美元才能生产出来。

新药研发需要巨大的投入,包括时间和资金;新药研发的成功率不高,很多投入其实打了水漂;研发成功后,还要经过审批和市场检验,不是所有的新药都有市场,都能赚钱。基于这些理由,特效药的成本很高,卖得贵是合理的。

反过来讲,如果不保护跨国药企的知识产权,不让在专利保护期挣到足够的钱,他们就会亏本,会倒闭。于是,就没有人去搞药品研发了,很多疾病就没办法得到医治。受伤害的,最终还是患者。

这就是为高药价辩护的基本逻辑,看似滴水不漏,很有说服力,而且简单易懂。

韩寒看完电影,就发了一条微博讲这个道理,他说,把瑞士医药公司代表塑造成反面形象是戏剧表达的需要,大家不能把他们当坏人看,他们不是坏人,而是好人,没有他们就没人研发新药了。

韩寒呼吁大家不要盯着药企,要关注医疗保障。翻译一下他的话,意思就是,大家不要怪资本啊,冤有头债有主,出门右拐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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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道理讲得通吗?当然,逻辑上的确没有问题。

但是,这个辨析预设了一个前提,那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天然正当性。如果把对这个前提的质疑也带入讨论,我们就会看到另外一幅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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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讲过什么是资本,什么是资本主义,这里就不重复了。

研发新药,目的本应该是治病救人,但在资本主义的逻辑里,资本增殖才是最终目的,于是药品研发的目的就“异化”了,变成了挣钱。利润与生命的冲突和对立就成了不可避免的。

疾病,是跨国药企的市场所系,如果消灭了疾病,就消灭了市场,也就消灭了他们自己。那么,他们还会真心诚意的应对疾病吗?不会。甚至于,为了开拓市场,他们会制造疾病。千万不要低估资本的邪恶。

中医讲究“上医治未病”,重预防,轻治疗。这种理念与现代医药业的逻辑是相悖的,真正威胁跨国医药资本的命脉,所以中医被黑就是必然的。

不批判资本主义,就无法反驳“高药价合理”的论说。所以我们要挑出资本主义的框框,想一想社会主义体制的药品研发是怎么做的。

最好的例子,就是以屠呦呦为代表的中国医药工作者,在社会主义体制下成功研发抗疟疾特效药青蒿素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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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药企说,他们研发新药时间跨度长,投入大。青蒿素的研发也是如此啊,从1967年立项,到真正出成果,耗费了十多年的时间。研究团队在第一阶段研究了超过2000种中药,发现640种可能有效果,直到最终锁定了青蒿。

因为体制不同,青蒿素的研发投入其实是难以计算的,但其成本一定远远小于跨国药企在一种新药研发上的投入。

首先,中国启动抗疟项目,在初衷上与赚钱丝毫没有关系,真正是为救人的。科研人员肩负的是拯救生命的崇高使命,他们没有知识产权的观念,也不是在金钱的驱使下工作的,只拿那个时代的正常工资。

其次,很多成本在社会主义体制下被均摊掉了,无法衡量。比如在研究过程中,科研人员发现黄花蒿的新鲜叶子在花蕾期含有的青蒿素最丰富,是最适合的原料,于是利用全国范围的科技协作机制,在四川找到了符合制药要求的黄花蒿。这种成本怎么计算呢?

疟疾横行时,致死人数无疑高于白血病的致死人数,青蒿素救的人,肯定不比格列卫救的人少。同样是救命药,同样意义重大,有了社会主义的青蒿素的成功在先,凭什么资本主义的高药价就一定有理?

中国人没有享受青蒿素的专利保护期可能带来的巨额利润,进入非洲后,直接把同类药品的价格拉了下来,将无以计数的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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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具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性,但表达得并不强烈。一方面,可能是创作者的局限,另一方面,考虑到当前的这个环境,他们也不想得罪太多的人吧。

韩寒看完电影马上跳起来为资本主义体制辩护,为跨国药企辩护,正说明公知敏锐地意识到了该片可能触发的“主义之争”,于是赶紧“灭火”。

网上那么多人帮着跨国药企讲道理,也许不是出于韩寒式的敏锐,只是头脑已经被资本主义的歪理邪说禁锢了而已。

公知已经帮助我们指明了思考这部电影的方向,那么就不要仅仅看看热闹,该笑的时候笑一下,该哭的时候掉几滴眼泪就拉倒了。要知道这部现实主义题材电影背后的真正议题,是人类发展道路的抉择,我们到底应该顺着反人性的资本主义道路走到底,还是转向人性的社会主义。

作者本人在其公众号的留言:南方周末也跳出来了,跟韩寒一个调调儿,下午才看到,文章上午就弄完了,没来得及补充进去。一场尖锐的斗争正在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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