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西韦:希望、争议、伦理幽灵

作者:沈万三老沈  来源:财经早餐(Femorning)

药,成为2020开年的希望之词。

1月20日,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表示,此次冠状病毒没有特效药,现在正在进行一些动物试验观察,科学研究要跟上。这番表态令人们对“药”的渴望与日俱增。

2月6日,关于药,一个重磅消息落地。

新华社消息,在科技部、卫健委、药监局等多部门支持下,抗病毒药物瑞德西韦已完成临床试验的注册审批工作,第一批病例入组工作也已就位。首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症患者2月6日将接受用药。

瑞德西韦,又名remdesivir,意思是“人民的希望”。此前,《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披露,美国首例新冠肺炎患者住院6天后,开始持续高烧,常规治疗难以控制病情发展,只能靠吸氧维持,医生决定使用还没获批的新药瑞德西韦;第二天,患者不仅不再需要吸氧,除了干咳和流鼻涕,更没有其他任何症状。

自此,瑞德西韦及其背后公司——吉利德科学公司,一举进入全球视野!

瑞德西韦和吉利德

500

在瑞德西韦一举成名之前,已有十年默默无闻的研发历史。

美国吉利德科学公司,全球第一的抗病毒药物研究公司,以治疗艾滋病和丙肝一举成名。成立仅33年就已打入全球前十医药公司,与辉瑞、默沙东等百年制药巨头一争天下。2018年,高盛甚至评价:吉利德投资价值下降,因为它几乎消灭了丙肝,药卖不出去了。

瑞德西韦正是出自吉利德之手,从研发至今,将近十年。

值得一提的是,瑞德西韦对本次冠状病毒的作用,完全是“意外发现”。

吉利德研究瑞德西韦,本意是针对埃博拉病毒,但作用甚微。然而它又没什么副作用,有点“温吞的老好人”的意思,于是幸运地捡回一条生路,没有被研究人员放弃。研究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看看它对其他病毒有没有作用。

没想到,还真有。

研究发现,瑞德西韦对SARS和MERS两种冠状病毒都有效。

直至新冠病毒爆发,面对一例束手无策的重症患者,美国医生本着“同情原则”,使用了尚未获批的瑞德西韦,效果立竿见影,震惊业内外。

据吉利德科学公司官网声明,围绕于瑞德西韦的争议显而易见:

第一,尚未在全球任何地方获批上市;

第二,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未被证实;

第三,至今为止,吉利德为很小一部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提供了瑞德西韦,凭的仅仅是主治医生的要求和当地监管部门的支持,是别无选择的情况下用于紧急治疗的唯一途径。

换言之,这是一款“试验性新药”。

然而,虽然目前没有瑞德西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抗病毒数据,但它抗击其他冠状病毒的表现仍然给了人们希望。

2月6日,首批重症患者接受用药。

更多细节被披露:临床试验将一共入组患者761例,其中轻、中症患者308例,重症患者453例。

吉利德公司表示:无偿提供研究所需的药物!并为研究的设计和开展提供支持。

一时间,舆论哗然。

然而,临床试验疗效尚未确定,关于“瑞德西韦专利权”的纷争已经纷至沓来。

专利权背后内情

1月21日,武汉病毒所等研究机构申报瑞得西韦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并将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全球主要国家。

有部分热心网友立刻批判:这是抢注吉利德公司瑞德西韦的专利权?

但且慢,事实并不是表面如此。

据《中国科学报》报道,关于瑞德西韦专利权注册风波,实有内情。

首先,武汉病毒所等研究机构申请瑞德西韦中国专利合法吗?合法。

第一,以上机构研究出瑞德西韦的新用途,有证据证明它在体外细胞实验中有效,这是别人没有做过的,所以可以申请拥有知识产权,权利范围是瑞德西韦在抗新型冠状病毒上的用途。

第二,我国专利法允许用途专利申请和授权,只要是和过去的专利有明显的区别就可以。化合物专利有第一用途,其他人或专利权本人还可以就第二用途申请专利。这种做法不仅在中国常见,在哪个国家都常见。

第三,吉利德申请专利时,没有“包揽”所有冠状病毒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2019年12月20日之后才出现的疾病,此前不可能被包揽申请。

更有业内人士道出了不为人知的一面。

这种做法,事实上,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

《中国科学报》采访专家表示,如果我们不抢先注册药品用途,以后这个药物的供应、价格上都保证不了。国外公司想给你药就给你药,不想给你药就不给你药,想要多少钱就要多少钱,这样中国必将受制于人。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医学博士的支持。其表示,如果想把专利留在中国,当然是个很好的事情,不会受制于人。

吉利德公司在这一问题上表现出了医者仁心的风度。

2月6日,吉利德公司CEO表示,专利事件对吉利德在全球的健康事业没有影响,我们的责任是患者,患者是第一位的;首要任务是找到正确的临床试验项目,用科学和实据证明提供给患者的药物是有效的,同时提高产能,满足全球患者需求。

伦理、利益之争

500

光明和阴影总是如影随形。

瑞德西韦临床疗效尚未确定,医药界的“百年难解之题”,已经再一次如幽灵闪现,为现实覆上了一层伦理难题:药和钱,如何平衡?

周舜泰博士表示,在药厂拥有专利的情况下,发生紧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果限制别人使用,是有伦理问题的。

但问题就是,药厂也是需要存活的。

每一种原研药,平均需要花费15年时间、数亿美元,才能成功。在公共卫生事件中,开放专利救人当然好,但药厂花费的15年时间、数亿美元,又找谁承担呢?长此以往,还有谁愿意研发原研药呢。

但人们更怕,存活的药厂,利用“救命药”,为所欲为。

这已然已是一个全球难题。

有国家选择了“强制仿制药”之路。以泰国、印度、南非为例,强制仿制抗艾滋病的药物,以“救命药”为旗帜,逼迫医药公司开放专利。个中对错,至今无法定论。

但我们相信,人命至重,有贵千金。每一个普通人的至大追求都仅是存活,任何一种伦理、平衡,都不该超越这一范畴。

朋友们,您怎么看?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