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网首页【谨慎!微信群说了这6个字,被判9个月】或为假新闻

关于张某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一出租房内玩微信。当他使用“本·拉登”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个网友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于是,张某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最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某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一案,经查证,应为假新闻。

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依据该办法,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一般均应在互联网公布。

关键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恐怖主义,isis。结果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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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结果中符合张姓犯罪嫌疑人的有且只有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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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冰,男,34岁,汉族,研究生文化,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因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于2016年9月21日被羁押,因涉嫌犯宣扬恐怖主义罪于同年10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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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冰于2016年9月15日6时许,在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某号院某号内其暂住处,通过昵称为“雲在青霄”的新浪微博上传“伊斯兰国”组织发布的暴恐视频截图,该微博被2000余人阅读。当日9时许,张冰应网友要求在微博评论里转发暴恐视频链接地址,后视频被多人观看、评论。经审查,视频内容涉及宣扬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属于典型的暴力恐怖视频,危害程度较大。被告人张冰于2016年9月21日被查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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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冰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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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见,很多条件与首页报道之张某差不多​,应该可以认定这则假新闻改编至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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