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破坏了《基本法》?——《基本法》不是菜单,必须全面得到实施。

香港的局势吸引了全世界的关注,前天香港高法就特区政府出台的《禁止蒙面法》作出裁决,认定是违反香港《基本法》和宪法的。

此判决一出,特区政府只好暂停实施,使得香港暴乱局面反弹,暴乱者的气势高涨,令平民百姓担忧反暴制乱的效果和前景。

全国人大法工委应全国人大代表的要求,表明对此香港高院判决的态度,认为《紧急状态法》已经法定程序纳入香港的法律,特区政府可以以此为据出台规则;同时认为香港高法的认为禁蒙法违反《基本法》和宪法是越权行事。

全国人大法工委发言人称此事还没完,正在研究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会出台应对的后续办法。

对此全国人大法工委发言的表态,香港律师公会也公开表态,挑战其破坏了《基本法》的规定。已经授权香港高法可以解释,如何现在又变了?给人的印象是全国人大法工委表态破坏了《基本法》。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谁破坏了《基本法》?

《基本法》是一部完全的法律,而不是一个饭店的菜单。你进了饭店要点菜,菜单上种类繁多,鸡鸭鱼肉,可以随意选择你喜欢的。但《基本法》不是菜单,不是你愿意执行那一条,就选那一条,不喜欢的就不执行。

如果说有人违反《基本法》,那首先是香港的那些反对23条的人!22年了,经过多次反复就是反对落实23条。他们眼中还有《基本法》吗?这些无视和反对23条的人应当定什么罪?香港高等法院有什么说法?

以我之见,《基本法》早就已经被香港独派和泛民的人扔到一边去了,今天香港高等法院还敢拿《基本法》说事,真不知道这些法官还有什么道德和专业的水准!

如果说香港《基本法》还有效,就必须全面得到执行,那一条那一款也不能少,都要执行。如果要选择式地执行,大家都选择自己喜欢和需要的,那就等于宣布废除了《基本法》!

请香港的各界人士自己选择一下。你们究竟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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