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用法和现代英语语法的错误正在改变英语

人类学家Edward Sapir(爱德华·萨皮尔)曾写道:“不幸的是,或万幸的是,任何语言都不会近乎疯魔的始终如一。事无完美,是语法都有漏洞。”Sapir说的是语言的不规则性。对我来说,这种漏洞在我所认为的双语法(doppelgrammar)词汇中尤为明显。

许多我们常见的单词已经不仅仅具有一个语法角色,因此,成为句子中一部分的某个单词如果具有同形或同音异义词功能——即一种语法上的分身术——那它在另一个句子中可能有不同的含义。这通常是由所谓的功能转换引起的,当我们把一个名词变成动词时,如“to adult”或者“to gym”。这种转换使我们难以甚至不可能把一个词只当作一种类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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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一个例子:最近一个朋友告诉我,她女儿的老师告诉她千万不要使用“that”。她很好奇这是否符合语法规则。

我说,这视情况而定,具体要看我们说的是哪个“that”。这不起眼的四个字母可以充当代词、形容词、连词甚至是副词。当我们说“hand me that”,这个单词起到指示代词的作用,指的是远离说话者的物品(反义词是“this”)。但是如果我们说“hand me that book”,它起到的是形容词的作用,尽管它再次表明了方向。如果我们说“have you seen the person that was just here”,这个单词又变成了代词,一个关系代词,把名词“person”和“that was just here”连接在一起。

 “That”还可以是一个直接的从属连词,引出一个作名词的从句“I told you that I would be right back”。这里的“that”可以是作家们为了使散文更加快速地推进而经常删去的一个词:“I told you I would be right back”就成为简洁之风的首选。这也就是我朋友女儿的老师所说的。当然,“that”还可以是强化副词,例如“Yes, it is that complic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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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可能会对这些界定方法提出质疑——也许形容词“that”和指示代词“that”是相关的,“hand me that”是从“hand me that book”的形式中简化而来。但是更为重要的一点是非常清楚的:最简单的单词不仅只有一个功能。语法的漏洞之一就是单词有双重含义。

 “That”并不是唯一履行双重(三重或四重)责任的词。例如:“have”、“be”、“do”等单词,都是助动词或者主要动词本身。在“I have just arrived”中,单词“have”辅助主要动词(arrived),但在“I have a question”中,它就是主要动词。

有时候,很多单词都太过常见,我们甚至不想去质疑它们的地位。例如“up”这个词,它是一个介词,对吧?“I walked up the block for a cup of coffee”。但是“up”也可以用作副词,例如 “He jumped up”。或者它可以用作复合动词的一部分:“We fixed up the house”或“She wrote up the report”。“Up”甚至可以用作形容词或者动词:“it was an up day for the markets”或者“the university has upped tuition again”。把“up”看作介词的刻板印象对它的灵活性而言是不公平的。

英文单词的灵活性和异义性是非常普遍的,例如单词“yesterday”、“today”和“tomorrow”既可以用作名词,也可以用作副词。比较一下“tomorrow is another day”和“I’ll finish the work tomorrow”。单词“who”可以用作疑问代词(who left?)或者关联代词(I saw the person who you mentioned)。“Before”和“after”可以作为介词或者从属连词:“I left after class”或者“I left after I saw them”。“Well”可以作为感叹词或者副词,例如:“Well, I never would have believed that”和“the old car runs well”。当然,“you”和“they”可以是单数名词或者复数名词。

所以,如果你期望一个单词只有单独的意思或者功能,你可能会失望。无论何时,单词都会被赋予新的功能,这类双重语法的词汇清单只会会越来越多。

不过,有时一个单词的词性会引起一些小争议。我认识的一位图书馆员因为把“fun”当做形容词(a fun event)而在社交媒体上被点名。“作为一个图书馆员,你应该用词严谨。”她在网上被指责道。“Fun”已经被作为形容词使用了一段时间了。另一些人则对“super”从形容词转化为强化副词(如“she was super smart”)而感到恼火。

几年前,对“because”更多的被当做介词使用(如”because reasons”或”because science”)而不是坚持其更为传统的从属连词(如because language changes)的角色有种担忧,媒体上就此讨论得沸沸扬扬。那些认为这种用法很可恶的人们,在第一次听说这种用法后的几周内很有规律的用它,起初只是讽刺性的,后来就变成常规了。牛津辞典列出了“because”、“super”和“fun”的这些用法,目前还被标为非正式用法。

所以,在我们对名词用作动词,或形容词用作名词或副词做过多评判之前,让我们花点时间来欣赏单词的灵活性。正如Edward Sapir所说,我们有多种方式表达自己,这可能是一种“欣然接受的华美”,也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传统窘境”。是哪种情况可能取决于我们的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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