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相互避让原则,吸烟者应当绕开别人已在区域,别人也应当绕开吸烟者已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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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争论的“底层逻辑-第一性原理”是什么:
烟草,是国家合法生产、销售、消费的商品(未成年人除外)。
吸烟,是吸烟者的合法权利。
吸烟的历史,远远长于禁烟的历史。
吸烟,没有道德瑕疵,古今中外,吸烟者不乏马、毛、邓、鲁、爱等好人。
任何一件东西,都有人喜欢、有人讨厌。
关键是确定不同人群之间的合理边界和规则。
“驱赶”吸烟者,是极端的思想。
不能一方面说烟雾封闭有伤害,另一方面又说烟雾扩散有伤害。没有又不封闭又不扩散的“薛定谔空间”。
我认为的几条基本原则:
1.基于烟雾浓度和附着的原因,封闭环境应当禁止吸烟(独居空间和吸烟室除外)。
2.基于烟雾可扩散的原因,原则上开放环境不禁止吸烟。
3.基于烟雾扩散的规律,人群密集的环境禁止吸烟。
4.基于“相互避让原则”,吸烟者应当绕开别人已在区域,别人也应当绕开吸烟者已在区域。
5.相互理解、相互谅解。好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6.谁都不要精致利己,相互之间不搞对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