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控烟条例越来越“严格”,是好事,但目前社会似乎对此并无共识,不是吗?
媒体评论:一杯饮料浇灭香烟,为何点燃全网怒火?
据新华社报道,4月25日晚,深圳光明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对女子阻止男子吸烟事件做了说明。通报称,经沟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互不追究对方责任;同时明确该男子在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吸烟的行为已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对其处以行政罚款。
女子阻止男子吸烟引争执,谁该反思?事件一曝光,这个问题便横亘在舆论场中。此事在网上的讨论热度之高,也和事件本身的“烈度”有关。从通报来看,这并不是简单的劝阻,双方因吸烟问题发生争执,女子“用携带的果汁饮料泼向陈某持烟的右手”;男子回击,“陈某见手部和裤子被泼湿,从地上捡起该饮料杯向王某某丢掷”。双方互不相让,最终被带到派出所。事后,女子在社交平台就此事发帖,引发了海量讨论。
↑4月24日事发后的视频截图。图据封面新闻
一杯饮料浇灭香烟,为何点燃全网怒火?不可否认,这件事在网络上引发了相当多的情绪对立和站队现象,但如果冷静下来可以发现,事件的根源其实指向了一个问题,即控烟中的“模糊地带”。
就本事件而言,男子在公共场合吸烟,显然是不了解控烟规定,甚至可能根本没当回事。在遭到劝阻后还继续争执,更是错上加错。女子的行为,客观来看也有可议之处。在发生口角后,她选择泼饮料这种有明显攻击性的行为,很难说是合理的。有法律人士介绍:“深圳的控制吸烟条例,没有赋予普通市民直接控烟的权利,只能采用举报、劝阻的方式。”事后,她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此前没有用过“别抽啦”小程序,以前都是口头劝解,这次口头劝解无效后,也没想起这个投诉途径。
从通报公布的细节来看,事发下午5点,但直到晚上10点才达成“和解”,可见其间的拉锯。而此事本身并不复杂,对公共场合吸烟的行为,如果相关部门有更鲜明的态度,更成熟的处理方式,或许不至于发酵成后来的规模。
说到底,这还是规则、边界与执行之间出现了错位:规则存在,但认知不够;权利在手,但情绪先行;执法在场,却缺乏足够清晰与高效的回应机制。正因为缺乏足够清晰的认知和规范,最终各方的反应都是“应激”的:劝阻很快就滑向了暴力,相关部门则在“拉扯”与协调中被动应对,甚至舆论场的反馈也是过激的——拉开架势展开骂战,而不是回到事实与规则本身。
此事也说明,在控烟这种事上,法规和现实还存在“温差”。可以想象,公共场合吸烟,是一种深处于社会毛细血管的细微行为,如果完全依赖锱铢必较的惩罚性措施,成本会相当高昂。治理这种行为,很大程度上要依托公众的共识:个人知道如何劝阻,违规者需要形成“耻感”,相关部门在冲突发生之后,及时介入、依规处理、明确裁量。
从全国范围看,严格控烟是大趋势。几年前就有数据显示,我国已有24个省份出台省级控烟相关法规。但此事也提醒我们,光有规定还不够,社会更需要形成一套与之匹配的运转机制,各个环节都要知道如何应对和博弈,而不是在情绪上头、手忙脚乱之际“各自为战”,最终演变出种种意料之外的冲突与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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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吸烟有害这件事,基本上每个人都知道,也不会否认;但接下来的事情,对吸烟行为要进行管控或约束,是不是有社会共识了呢?
有些人说,自然是有了啊,网上不都在喊吗?
那线下沉默的大多数呢?在网上不怎么发表意见的呢?他们都同意控烟吗?
也有人会坦言,确实还没有形成共识;
如果是这样的话,控烟条例定得太“严苛”、太“超前”,是不是让人无所适从,至少是相当一部分人?徒让民众互相博弈?
目前大部分城市的控烟条例,暂时还都是室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深圳市的扩展到了室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站台及周边5米……
如此规定,说句难听的,其实在变相“淘汰”一些人。
一个简单的问题,你们想嘛,哪些人才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啊?
早上准备出发去工地、晚上要回城中村出租屋的农民工,正好就习惯了在等车的这个空档抽两口;
又比如退休了的老人,他们中有不少烟龄都是至少二三十年,平日里就是会坐公交去菜市场买菜、去学校门口接孙辈的;
……
所以,难道深圳市就是这样保持年轻、保持活力的?
再再退一步说,既然新条例制定出来了,有没有一个过渡期?
在实施的前期,有没有部署“饱和”的执法力量严格执法,以尽快让当地居民适应新条例?
对新条例的宣传宣导有没有跟上?
如果配套的一些东西通通都没有的话,那新条例制定出来是作秀的吗?
饭要一口一口吃,步要一步一步迈。
我们不是生活在无尘空间,这个社会里有些人“先进”,有些人“落后”,这是正常的。
有的时候,等等又何妨。
最起码,不会让社会变得更加撕裂,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