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对,使用激烈手段劝阻别人吸烟同样不对

日前,深圳一男子在公交站台上吸烟,遭女子劝阻后,双方发生冲突。这一事件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

我看到,有些网民指责吸烟男子不对,还有的网民指责劝阻的女子行为过激。

其实,对于类似的事件,作为网民,我们首先要做的不是站队,更不是相互“对线”,而是理清楚事实和规则,找到一条有利于社会和谐,而不是增加社会冲突、增加社会戾气的解决办法。

首先,在公共场所禁烟是中国各地的明文法规,任何人都应该不折不扣地遵守。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公交站台这样的公共场所吸烟当然是不对的。深圳这一事件当中的当事男子理应受到处罚,这也是深圳警方最后的处理方式,在这一点上是没有任何可以含糊的地方的。

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对它就是不对,即便是别人用了过激的方式去劝阻你,别人也存在不对,但别人存在不对这一事实并不会消减你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对这件事情本身的性质。

我们常说“一码是一码”,就是这个意思。

对于任何人来说,首先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如果遇到别人前来劝阻,也应该首先道歉,然后灭掉烟头。这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个有素质的人应该做的事情。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旗帜鲜明地说清楚,公民在劝阻他人抽烟时,也必须遵守法律,而且我们这个社会肯定不能鼓励大家使用非常激烈的手段去阻止别人抽烟。否则只会因为抽烟这样的事情酿成没完没了的社会纠纷乃至社会冲突。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我们在新闻中时不时能看到,有些公民在劝阻别人抽烟时,手段比较激烈,比如直接冲上去抢夺别人的烟头,或者用水、饮料等浇灭别人的烟头。这种方式肯定是不值得鼓励的。

公民在看到别人违反控烟法规时,有权提醒对方注意,也有权建议对方停止抽烟。这是在维护控烟法规,也是在维护公民个人不被二手烟所伤害的正当权利。

但是我们为什么不能鼓励公民使用激烈的手段去劝阻别人抽烟?是因为作为公民个人,我们本身不具备执法权,我们不能冲上去抢别人的烟,也不能因为别人抽烟就对别人进行暴力人身攻击。这样做已经超出了提醒、劝阻的合理范围,本身也可能涉嫌违法。

同时,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说,我们也不能鼓励公民使用激烈手段阻止别人抽烟,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围绕在公共场所抽烟这种虽然不对但是日常中却很常见的行为,爆发无穷无尽的社会冲突。这不仅不利于社会和谐,反而会制造更多的社会矛盾,增加社会治理的成本和难度。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对于那些公然在公共场所违反控烟法规而又拒不改正且态度蛮横无礼的人,我们就没有好的处理办法了呢?当然不是。当公民个人遇到有人违反控烟法规时,首先应该采取相对温和和理性的劝阻方式,如果劝阻无效,则可以在不激化矛盾的情况下,保留证据,然后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提出来,如果经营者不加以劝阻,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深圳在禁烟问题上的管理是相对比较科学的,也是比较完善的。如果深圳居民在公共场所遇到有人抽烟,在自己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可以保留证据,并拨打“12345”进行投诉,还可以通过“别抽啦”小程序进行举报。

深圳警方在这起事件的处理过程当中,做到了依法依规,也是比较理性、平衡的。我个人觉得没有必要指责深圳警方,更没有必要因此而对深圳这座城市进行一些上纲上线的批评。

最后,我想说的是,一段时间以来,网上围绕控烟、流浪动物等问题,很容易形成大面积的撕裂和对立,这是不应该出现的情况。这些都是社会治理中的常见问题,归根到底都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对于人民内部的矛盾,最好的解决办法,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就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于执法部门来说就是依法依规处理,在弘扬正气的同时,不激化、不扩大化社会矛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维护一个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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