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基层学生自治组织的监察想法

一、什么是基层学生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能是什么
基层学生自治组织,指的是狭义上的学生会,但为了读者方便,后续以学生会为简,至于为何不直接叫学生会,是我认为学生会和工会、商会一样,是一个集合的利益团体,它的目的应该是在不干涉行政的前提下为所处高校的绝大部分学生争取利益,比如更好的基础设施,优良的学风环境等。
在中国,学生会是大学或者高等教育中不可避免的一个话题,但它显然和我所述的不同,因为当代中国的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发挥服务学生的功能,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百度)。”说白了是受团委管理的群众组织,难听点就是学生会的一切资源权利都掌握在团委手里,学生会的一切活动都要听从团委的意见。这就导致学生会变成了学校的鹰犬,对学生会内部部门干事是免费的劳动力,对外是学校的政绩工程。
二、学生会工作内容的解构
中国的大学是学术和政治职能结合体,它除了学术工作(教学,研究)外,还需要完成体现其政治职能的指标(虽然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这一部分就化为了学校内的各种娱乐、社团活动。组织这些活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学校既分不出相关的人力,又不想拨款提供资金,就通过学生会或者受学生会管辖的社团去解决,从活动策划到收尾全程交给学生去做,也不在意活动是否真的有意义,因为属于政绩的这一部分已经完成了,剩下只需要给学生一些“报酬”就可以了。
学生属于知识分子,其劳动理应得到报酬,何况一次活动需要的远不止是纯劳力那么简单,还包括策划,赞助等一系列成本,这样一次活动放到社会上没有10K是拿不下来的。学生会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既然学校是不可能给钱的,这辈子都不会给钱的,荣誉证书发多了又会贬值,但是学生会里各个都是人才,分配利益又有手段,那就将一部分“荣誉”(如评优评先奖学金)交由学生会的管理层分配,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类似金字塔的分配过程,但是“报酬”是否也像金字塔一样发放就不一定了。
三、学生会为什么需要监察制度
前面提到,学校将“报酬”发放给学生会,学生会内部将“报酬”一步步下发,但其能否公正公平的下发,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人都是自私的,人的自私是一种天然,与生俱来的本性,在上大学之前,大多数人的家教是达不到让孩子在自由环境具备自己抑制本性的程度,大学让大多数人第一次摆脱家庭、老师的束缚,却没有套上新的枷锁。一旦让他们吃到一点“甜头”(比如拿个小回扣,利用和老师接触较多的便利争取评优评先,利用人际关系虚加荣誉等),人的本性就会被立刻被释放出来,学校给的蛋糕就那么大,怎么分又掌握在自己手里,还没有外部监督。慢慢的,学生会被腐蚀,政治上成为了主席团的一言堂,大部分干部思想上认为自己高出普通学生一大截,行为上瓜分利益,整体变成了一个名利场。
名利场的结果就是整个学生会,站着的不说话,说话的跪着,在利益驱使下形成一个个小团体,然后通过学生会特色的选拔制度一代代的传承下去,怎么捞荣誉,怎么捞钱,上届的教给下届的,除非哪天冒出来个浑身正气的人誓要改变这一切,根本不可能指望自己会变好。事实是正义的人往往到了竞选的时候就被挤兑出去了;稍微圆滑一点的,不是到了最后发现自己无力回天,就是加入了利益联盟。就这样,往往是风气越来越差,永无革新之日。【1】
这里还要提到一点,学生会无论是部长还是干事,想做到让大家信服是很难得,这要求你既要成绩好,又要有“政绩”。事实上这是一个矛盾,在工作上投入的越多,用在学习上的时间越少,为了维持所谓的平衡,一部分人会选择自己信任的人来接班,几个承诺就能让他死心塌地的跟着你;另一部分人选择在考试中走捷径,就算被抓到了,老师为了保护学生也不会算舞弊。当然,这也收到学校的相关奖惩机制影响,这里不在讨论范围内。
监察的任务应该交给谁
开头我们提到学生会的一切权利资源都掌握在团委手里,学生会的一切活动都受到团委制约,事实上不是这样,为了方便管理,团委只控制学生会的资源,将权利下放到学生会管理层,这也是部分学生会干部腐败的源泉。
学校设立学生会的目的就是降低行政口的工作量,实际上真的降低了吗?并没有,学生会是归团委管辖的,但是到了基层就划给了各个辅导员,导致高校基层辅导员普遍身兼数职,每天朝九晚五反而被学生、领导两层夹击。随着高校人数的扩招,这种情况将会更严重。与之相对应的是学校的行政干部,因为基层团委已经将绝大部分学生工作处理完毕,他们可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行政上,甚至闲出的时间还用来插手教学。
从奢入俭难,行政干部习惯了享受学生会带给自己便利,也就当然不愿意因为监管学生会加大工作量和难度,同时收紧权利意味着要承担义务和责任,这对于本就处于风口浪尖的行政口来说绝对是一个风险。更何况行政不仅有纵向利益关系,还有横向错综复杂的利益阶层,想从学校行政段进行改革,其难度不亚于邓小平把圆圈圈住整个中国。
既然干部不愿改,辅导员忙得要死,那学生呢,通过学生之间的相互监督能否实现权利的制约和监管呢?答案是可以,但很难,需要有关部门强制推动。
我前些日子看到了范勇鹏教授的一篇文章,里面提到了他对权利分立制约的一些观点,我在这里直接作为引用“大家都认为三权分立有可能会能约束这种腐败。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我经常会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三个运动员来比赛,我们把它比喻成立法行政司法,他们靠什么来防止作弊或者腐败?
正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由他们三个人之间互相监督,大家都互相看着,你也不许先跑,他也不许先跑。第二种方式,是有一个场场外的裁判,一个第三方来进行监督,哪种情况更靠谱呢?
其实人类的朴素智慧早就做出了回答,大家看一看今天几乎所有的竞赛项目采取的是哪种方式?基本上都是场外裁判。原因在于如果在没有其他人的情况下,没有第三方,那么运动员之间它是一个零和博弈,它有可能做到很好的监督。
但是如果有了一个外部环境,运动员之间完全有可能采取一种共谋的姿态,以获取自己的最大利益。比如我们常见的足球里边的黑哨,赛马或者搏击运动里边常见的这种黑幕。
所以拿一种常识来思考,既然在如此简单的这种体育比赛中,这样一个简单的游戏规则里边人类都不相信互相监督,那么你凭什么认为在一个高度复杂的政治游戏里边,权力的分立和制衡就可以做到呢?【2】”
当然,学生会的那些小打小闹肯定无法和政治游戏相比,但复杂程度也肯定远高于传统体育竞技。参照范勇鹏教授的观点,我认为可以建立一个由学生组成的监察机构行使对学生会的监察权力(以下统称监察会),这需要两个前提:一、学生会与监察会及其成员没有相互交叉的利益;二、学生会与监察会行政上同级且完全分立(独立)。
在一所学校里,想达到这种条件实属不易,学校的学生如果是学生会成员,那就满足不了第一条条件;学生会还有对普通学生的管辖权,所以选用普通学生就满足不了第二条条件。那么两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上哪里找呢?答案是将视野放在外校,学校的学生会其权力只限于本校,换句话说就是在校内呼风唤雨,出了校门什么也不是。当然,各个学校的学生会主席可能会有交流和利益交换,这个我们稍后讲。每个学校有不同的评优评先资格,入党,奖学金等也有自己的名额,更何况这些本就是资源被控制在团委手里,在校内学生会只能影响,但不能决定,更何况校外。通过以上分析,第一个条件已经达成。在社会上,学校的界限将两个利益团体隔开,其权力金字塔也被重新打乱,所有学生就业前在社会结构中均属同一阶级,其地位也相对平等。这里不排除学校水平造成的影响,这会在下一篇文章中提到。这样,条件二也能达成。
如何实行监察权力
前面我们已经将监察会的成员来源确定好,这里将讨论监察会的职责。我依照国家监察机关职责给监察会下一个定义:监察会是对所有行使学生管理权力的学生会干部进行监察,调查学生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当利益行为,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学校的校规校纪,与奖惩制度的公平正义的群众组织。
至于具体到怎么措施,其上级领导和内部机构划分,考虑到每个学校情况不同,我会收集群众建议后整理在下一篇文章中。
看过《人民的名义》的小伙伴们应该知道,检察机关也是可以出现腐败的情况,实际上我们看历代的地方行政机构,有很多是有原来的监察机构变来的,这也反映出官僚机构腐败、被纠正、再腐败的这种不断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过程。先是基层腐败,然后中央派遣监察机构下来,时间一久,监察机构也固化,变成一种地方机构继续腐败,之后中央再拍新的监察机构。所以,要解决监察机构腐败的问题,就要保证监察机构不会被固化。学生群体的有点就体现出来,其具有流动性,所有成员最多只有两年的任职时间,同样为打破“传承”问题,学校之间也可以轮换,有点类似中央巡视组的意思。
我认为,设立监察机构并不是针对学生干部,而是学校学生会的改革迫在眉睫,但由于上级的慵懒和不重视,学生会内部利益团体已经逐步壮大,必须需要一个外部强有力的势力来促进这一过程,将原有固化的利益团体打破,逼迫它进行改革。实际上大部分学生干部确实有想法但是碍于资源和权利,他们最多做到的就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看到好好的青年人,在本该追求自由、真理的年纪,变得犬儒而世故、精致而利己,我便为国家的未来而揪心。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