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不能越界!谁愿为 “公共利益”,交出全部隐私权?
【本文来自《“取4万元被盘问”,律师起诉银行案2月4日开庭》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AK47
- 凡做过必留下痕迹。
这个痕迹对正常人的生活毫无影响。
但是对于办案来说,就是一条线索。
这正是有心人想取消的原因。
就跟新冠时候的健康码到处属地打卡一样。
那你怎么不说每个人强制佩戴电子监控一天24h不停?我们是为了公共利益让渡一部分隐私权,但是这是有限制的,我们只愿意在公共场合允许调取需要受到限制的监控,而不是一个会不停盘问你要干嘛的机制。现在银行和公安的行为已经让很多人不满,这是否是超出合理范围的索要隐私权就很值得讨论,有个人愿意较真的考虑这个事情不是很好?你可以说愿意无条件继续让渡自己的隐私权,但是别人不愿意,而我们的社会需要在其中找到一个满足大部分人需求的边界。
除了取款外,现在银行还频频限额银行卡,给很多人都带来了不便,我有个很深的印象就是前两年我要交房租呢,付款的时候发现怎么都不成功,一打电话才知道是发卡行接公安的要求为了反诈而做的限制。这还只是我可以不急着用,那如果急着用钱,我刷不出来怎么办,找人借钱都不行,因为不是卡上没钱,是限额刷不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