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灭!明家犯罪集团11人被执行死刑,枪毙时一枪没打死,还会补枪吗?

前两天央视公开报道,以明国平、明珍珍等明家犯罪集团11名主犯被执行死刑。这个长期盘踞缅北果敢,依托武装力量,大肆对中国境内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残害中国籍涉诈人员性命的犯罪集团彻底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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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家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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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家犯罪分子明珍珍被捕前与被捕后

那么这几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是用什么方法执行死刑的?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25条,如果是一名在中国的死刑犯,将会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虽然后面有个“等”字,实际上99.9%的死刑都是前面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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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已经废止了枪决

和枪决相比,注射死刑对罪犯来说更加体面,对行刑人员压力也比较小,注射死刑的痛苦也就剩下了注射时的刺痛感。现在我们中国已经逐渐用注射死刑来替代枪决,有多省市已经全面实行注射死刑,废止了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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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灼心》中的注射死刑画面

注射死刑听起来简单,实际操作起来绝非打一针即可。首先要准备好行刑地点,行刑场地内必须要有固定的床位、心率检测仪等等一系列设备,乍一看和医院的病房好像没什么区别。

还有一种场地是“执行车”,车辆内部设置各种注射要用到的设备,作为一种流动刑场来使用,更加经济一些。

注射的药物也不是一种,而是三种。首先会给犯人注射苯巴比妥类药物,来慢慢诱导死刑犯昏迷,然后注射泮库溴铵和氯化钾等药物来麻痹犯人呼吸机,诱导心脏停止跳动,完成整套注射死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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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死刑相对来说更加体面,但是一次注射死刑的价格颇为高昂,另外一种就是最传统的枪决,这也是都市传说存在最多的地方。

建国后,国内行刑主要用枪决方式,一开始由警察和公安军(武警)执行。行刑的武器早期用的是三八步枪、中正式,后期一般用56半自动、56冲锋枪和81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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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镇压土匪恶霸照片

曾经一段时间,犯人和法警的距离较远,很容易出现脱靶的尴尬情况,后来就改成枪口抵着头进行贴身射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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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决强奸犯,用的是56冲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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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正在使用56半自动步枪进行训练

对于将要被执行枪决的死刑犯,也有严格的规定。按照传统习俗,执行死刑的前一天,伙食比以往一般都要好一些,80年代最后一顿往往是鸡蛋面。被执行死刑的前一天,狱警还会监控死刑犯们的一举一动,防止他们出现自杀自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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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我国的监狱当中,死刑犯临刑之前,会专门安排陪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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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最后一根烟的死刑犯

执行死刑时候死刑犯旁边会有4名民警或者武警战士,其中两个是左右架手,防止犯人挣扎,还有一名射手,负责开枪执行死刑,最后还有一名副射手,如果射手的枪支出现故障,或者因为其他因素没能击毙罪犯,就由副射手代替执行死刑,还会配一名法医,负责检查死刑是否执行完毕,简单点说就是死刑犯有没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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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上的问题有答案了,如果说射手开枪射击后,法医经过检查发现犯人还活着,副射手就会顶上再来一枪,直到确认死刑犯已经死亡。“死刑犯一枪没打死当场释放”,纯属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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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叔叔:打死为止

虽然很少出现一枪打不死的情况,不过也有类似的例子。

早在1980年的内蒙古就有一个叫段树江的杀人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在刑场身后两弹都没死,这两颗子弹从段树江的右后胸进、左前胸出,直接打穿了胸部两枪,当时在场的法警和检察都已经确定段树江已经死亡,甚至还拍了照作为档案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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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在把“尸体”拉到火化场时,段树江“复活”了,直接给法警吓懵了,在请示了领导和上级法院后,当天就做通了段犯家属的思想工作,在当天下午一点左右,在火化场附近找了片空地,给段树江又补了三枪,然后交由其亲属继续进行火化。

2000年,原江西副省长胡长清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死刑并行刑,第一声枪响,由于他的心脏偏离正常位置,第一枪没有打中要害,执法人员只好又补了一枪,结果第二枪还没有死,副射手接着补枪,直到补到第五枪,这个罪恶的灵魂才离开了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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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长清

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后,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会通知死刑犯的家属,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回死刑犯的尸体或骨灰,至此死刑程序彻底完成。

死刑是残酷的,但也是维护社会法制的有效手段。相对静悄悄的注射死刑而言,枪决以其独特的特点,可以有更大的威慑效果,更好地震慑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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