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护照就是不断扩大化的,很多单位部门的规章和执行是两码事,这算不算一种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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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的决定手段
  • 有!不满意去私企。国企就这个规矩!

出个明文大家不就没意见了?单是很多地方明文是管层级干部,执行变成了所有。那问题来了都这么办事要明文的意义呢?领导来句话就完事了呗。

这才是问题,有规章制度不遵守那是不行的,但是对规章制度肆意扩大化是不是也算是个问题呢?

收护照这个事就是不断扩大化的,而且很多单位部门的规章和执行完全是两码事。这算不算一种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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