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争议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确立了轻微违法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此举旨在帮助有前科人员回归社会,但暴露并加剧了一个根本性的制度不公:为何守法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在法律上反而低于有犯罪记录的人员?
该法理应为社会成员设定明确的行为规范与权益阶梯。守法公民应享有最高的权利保障。然而现状是,有违法犯罪记录者能依据此法获得个人信息(犯罪记录)的封存保护,而广大守法公民的户籍、档案、学历等核心信息却无法定层面的统一、强力保护,在就业等社会活动中持续面临籍贯、学历等公开歧视。这构成了权利保护上的倒挂。
法律通过特别规定为特定群体提供了免受歧视的盾牌,却默许了更广泛的对普通公民的歧视现象。这实质上是制度设计对“守法”与“违法”群体给予了不平衡的保护,形成了对守法公民群体的变相歧视。
类似的问题还有:为什么婚检查出艾滋病不能告诉另外一半?为了帮助特定人群融入社会的代价不可以是让老实人吃亏。这种制度看似是文明,实际上是对守法公民的反向歧视,有违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