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将同居纳入《反家暴法》是因为同居的多,殊不知各种专家长期倡导同居更好
法律学者指出,强制婚姻登记制度虽有必要,但不应将未登记的亲密关系完全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
推动对非婚同居者财产权、子女权益的法律保障(如《民法典》中对非婚生子女平等保护的规定),间接提升了同居的合法性认知。
社会学家(如李银河等)长期研究亲密关系多元化,主张婚姻不应是亲密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
强调个体选择权、情感自主、反对“逼婚”文化,认为同居是理性试婚或拒绝制度化婚姻的合理选择。
2000年代以来,都市媒体、影视剧、综艺节目逐渐将“同居”描绘为都市青年的正常生活方式,而非道德缺陷。
公知、自媒体博主通过文章、播客、短视频等渠道,讨论“为什么我不结婚”“同居比结婚更自由”等话题,使同居成为一种可公开讨论甚至值得推崇的生活方式。
专家常指出:“同居是一种低成本的情感与生活试错机制”,这种实用主义论述进一步削弱了道德批判。
中国知识界引用北欧、法国等地数据,说明同居并不必然导致家庭不稳定,反而可能提升婚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