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汉可以一起吃饭——回族姑娘这样说!

当下批判的是不吃猪肉的饮食习惯吗?不是的。

当下批判的是有神论者吗?不是的。    

当下批判的是整个回族群体吗?不是的。

当下批判的是回族群体中的信教群众吗?不是的。

当下批判的,是对于祖国和法律没有认同,向往和崇尚政教合一的哈里发国,拥有极端宗教思想,自诩为宗教法庭,并妄图扰乱正常社会秩序,颠覆人民美好生活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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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批判的是将族别和宗教信仰捆绑在一起,强制未成年人信教,自诩为宗教警察,干涉他人正常饮食,求学,工作,出行,婚姻的群体。

当下批判的是打着宗教信仰和少数民族的旗号,挟持外界索要种种特权,人为制造差异与歧视,自诩为特权阶层,力图凌驾于社会和人民之上的群体。

当下批判的是没有法律常识,没有社会常识,没有独立思考能力,但对宗教弊端抱残守缺,对民族封建性视而不见,自诩为教门又严又虔诚的自欺欺人群体。

一起吃饭,和吃一桌饭似乎成了这篇系列文里的一个倡议,这从来不是违背他人的饮食习惯而强制食用某种食物的意思。

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即使什么都不吃,什么都不喝,却不被允许同坐一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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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说,这并不普遍。有人会说,这是假的,胡编乱造,胡说八道,我就从来没见过没遇到。

你没遇见过的,你认为只是个例的,一些看似离谱的负面事情,其实是有一大批人在思想上是支持的。在思想上已经是普遍性的,在行动上个别人做出来了,就要忽视它的客观存在吗?

可曾听闻,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难道你个人没经历过的事情,就可以罔顾其真实性吗?世界那么大,未曾观过世界,何来世界观。

有时,看似在同一个桌子上一起吃饭,实则是一种“以照顾少数民族饮食习俗”为名的隐形特权和无奈妥协。尤其是前些年,即使单位只有1-2名不吃猪肉的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同事,那在每次聚餐之前,是不是需要优先考虑选择对方可以接受的餐厅?请注意这里的描述:对方可以接受的餐厅。这句话的意思是,单位选择的没有猪肉食物的餐厅,对方未必同意去。因为没有猪肉并不等于清真。餐厅如果是汉族老板开的,虽然没有猪肉,但是有鸭血菜品,冷冻鱼丸类制品里面有猪油成分怎么办呢?所以,保险起见,只能去少数民族民俗食品的餐厅。

那去这种以牛羊肉类传统食材为主的餐厅就餐,有没有吃不习惯这些食品的汉族同胞呢?他们有没有为了“照顾少数民族饮食习俗”,长久以来一次次的妥协自己的饮食习惯呢?

有这样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个体,是否对于这样的“照顾”,熟视无睹,理所应当,心安理得,从而享受了“隐形特权”而不自知?内心有过一丝一毫感恩同胞照顾的念头吗?内心想过也去照顾一下这些有猪肉饮食习俗的同胞吗?

为什么从来只要求汉族同胞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少数民族却不能尊重汉族的饮食习惯呢?这合理吗?这平等吗?从来如此,那便对吗?说好的互相尊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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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在10多年前常见,在如今的新疆得到了极大的改观 ,现在新疆各民族之间团结和谐,让人刮目相看,众口称赞。可这样的改观,是多少人付出无数的努力,承担了多少重负,甚至牺牲生命才换来的,不是从天上无关痛痒的掉落,也不是从来就有的。

新疆一开始的发声亮剑和星星之火,处境远比今天艰难危险;如今放眼华夏,依旧任重而道远。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我之所以称呼汉族为同胞,这与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无关,是因为相较于我的族别回族,我首先是个中国人,在我心里,祖国大地上的任何一个民族都是我的家人同胞。

我也想说,照顾是情分。照顾是他人心甘情愿主动给的,不是自己强行索要的。只有弱者或者患疾者需要被照顾。一些人一边自夸是最优秀的民族,一边又贪婪更多照顾想高于其他民族,如此矛盾岂不惹人笑话!

中国的回族是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一员,在这一大框架下,我们有真正的民族史和耀眼的民俗文化,遗憾的是,族群中人对此了解的太少,只奉宗教为人生全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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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知,抗日战争中,全国各地的回族先驱为保卫祖国献出了多少忠肝义胆?正如我们党在纲领性著作《回回民族问题》中指出的:回族在抗战中是一个“伟大的力量”。“回回地位的重要,就在于没有回族参加抗战建国事业,没有回族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那末,抗战建国的最后胜利,是没有保证的。”马本斋领导的队伍,毛主席称它是“百战百胜的回民支队”;马本斋的母亲白文冠被俘,宁死不屈,绝食殉国。朱老总在挽联中写道“壮志难移回汉各族模范,大节不死母子两代英雄”,周总理题写的挽联是“民族英雄,吾党战士”。

刘震寰、王连芳领导的渤海回民支队在盐碱地上殊死拼杀,与敌作战百余次,攻克敌人据点40 多个,歼灭日伪、汉奸2500 余人。

山东的铁道线上的铁道游击队里,回族政委张洪仪在和营长刘景镇相处时,为了团结,在一些小节问题上,总是让步,还无微不至的体贴关怀刘营长,他俩团结一致,使三营的战斗力不断提高,让当地的日伪顽军闻风丧胆。可张洪仪却倒在胜利前夜。

来自山东的回族英雄金方昌,在山西代县领导抗日,在一次送公粮的途中被捕。在狱中,金方昌被敌人打断一条胳膊,挖掉一只眼睛,但他没有泄露党的一个字的秘密,仍蘸着鲜血在墙壁上写下“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壮烈牺牲时年仅20岁。

宁夏三烈士之一的马文良,是来自辽宁海城的回族,他在宁夏从事抗日活动时被马鸿逵骑兵便衣队俘虏,丧尽天良的敌人用镐将他的头骨砸碎,还将其胳膊砍为四节,推入坑中活埋。

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马良骏大阿訇奔走全疆,集资捐出飞机一架,支援国家抗战。在抗日战争期间,上海的哈德成大阿訇成立了两处难民收容所,为难民筹募粮食及生活用品。

回族记者穆青深入白洋淀,采写出抗战通讯名篇《雁翎队》。由回族文学家马宗融倡导,老舍、宋之的合写的话剧《国家至上》轰动全国,回汉民众携手抗敌的故事传遍中华......

而作为如此英雄辈出族群的后人,我们看看现在的阿訇和一些人在做什么事呢?有的阿訇把平叛解放军称呼为贼子,一些人变成了谈猪色变,被一口饭就缠住了前进的脚步,从而滑向只知护教,护短,与团结、与共同体意识对立的庸人呢?只为一族鼓与呼,面对曾为中华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回族先驱之时,是否感到汗颜呢?(未完待续)

作者:茉莉,一名关心爱国的回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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