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矛盾,为什么没人代入那些真真切切被电诈分子把钱骗走的人呢

【本文来自《如何看待律师因拒绝告知取钱用途后遭银行报警,事后银行和反诈中心互相甩锅?》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看评论区都是把自己代入到“取钱客户”的角色里了,可是在这类事件中,还有一群沉默的人,就是真真切切被电诈分子把钱骗走的人,对他们来说,骗子把钱通过一系列银行账户流转、清洗,最后让受害人无处追寻。实际上每天这样的人有千千万万,很多人因为一时糊涂,赔的倾家荡产,甚至还有贷款交给诈骗分子的。

因为这种情况,《反电诈法》专门规定了,银行是需要对可疑的交易进行审核把关的,如果没有做到,银行要承担赔偿责任。从这个角度说,这位周律师堪称法盲。大家也不要再说什么银行多管闲事,你们以为银行愿意这么干吗?不都是为了保护群众的血汗钱,银行、警察、网信各个部门都在努力。取钱时一句询问,耽误不了客户几秒钟时间,客户合法合理的用钱,说明即可,害怕什么呢?愤怒什么呢?

作为对比,欧盟在明年就要实行一项法律,所有超过1万欧元的现金交易基本都被禁止,这里说的可不光是在银行存钱取钱,而是包括企业、个人和商户之间,都不能用现金。为什么?一是现在电子支付已经足够方便,正常花钱没有使用现金的必要,二是犯罪分子最喜欢现金,因为不留痕、无处追查。

中国的无现金支付更发达、更方便,现在大家基本上一个月可能也花不出100块钱现金,有几个人需要大额取现金来用?现实生活中根本用不到,万一有需要时,和银行解释即可。反正我在网上看到的大额现金,都是贪官被查获的赃款、电诈分子雇马仔取的钱,普通人为什么要给这些败类打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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