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重拳出击,12月起,这些“家务事”国家要管了 强迫家庭成员过度学习违法
自2025年12月15日起,越南父母若强迫子女或家庭成员过度学习,将面临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1350元至2700元)的行政处罚;若完全不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则罚款将升至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700元至5400元)。
这一新规出自越南政府于2025年颁布的第282/2025/NĐ-CP号议定书(Nghị định 282/2025/NĐ-CP),该文件针对治安、社会秩序、反社会陋习及家庭暴力防治等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设定了明确罚则,并将于2025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
根据该议定书第40条规定,任何阻止家庭成员与亲属见面、因外貌、性别或能力对家庭成员进行歧视或区别对待、或强迫家庭成员过度学习的行为,均将被处以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罚款。此外,若受害者提出要求,施暴者还须在私人住所、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大众媒体上公开道歉。

2025年10月,一名学生在河内家中学习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越南首次将“强迫家庭成员过度学习”明确列为行政违法行为并设定处罚标准,标志着家庭教育方式正式纳入国家法律监管范畴。
若违法行为情节更严重,例如强迫家庭成员目睹对他人或动物实施暴力以造成持续心理压迫,或强迫其收听、观看、阅读宣扬暴力的内容,罚款将翻倍,达到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
与此同时,第38条明确规定:父母若未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义务,或对孕妇、哺乳期妇女(子女未满36个月)、残疾人、老年人等家庭成员弃之不顾,不提供必要照料与关怀,也将被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罚款。这也是越南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不教育子女”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强迫家庭成员超负荷劳动、要求其承担超出经济能力的财务贡献,或通过控制其财产与收入制造物质与精神上的依附关系,将被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罚款。该罚则虽与现行规定金额一致,但行为界定更为具体清晰。
其他家庭暴力相关行为也均有对应罚则:阻止祖孙、夫妻、兄弟姐妹或父母子女之间正常探视与照料(法院依法限制探视权的情况除外),罚款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辱骂、讥讽或故意侮辱家庭成员人格尊严,同样处以同等罚款;泄露或传播家庭成员的个人隐私、家庭秘密以损害其名誉,或强迫其接触色情内容,罚款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强迫家庭成员表演色情行为,或强迫配偶发生非自愿性行为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罚款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
上述罚则适用于个人违法行为,若违法主体为组织,则罚款金额加倍。该议定书设定的家庭暴力领域最高个人罚款为3000万越南盾,组织为6000万越南盾。
在执法权限方面,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Chủ tịch UBND cấp xã)和乡级公安局长(Trưởng công an cấp xã)有权作出警告或最高1500万越南盾的罚款决定;普通公安干警可处以警告及最高300万越南盾罚款;省级公安厅厅长(Giám đốc công an cấp tỉnh)则有权作出最高3000万越南盾的处罚。
数据触目惊心:2023年,越南全国记录在案的家庭暴力事件超过3100起,涉及3240个家庭。其中,身体暴力与精神暴力最为普遍,达1900余起,其次为经济控制与性暴力。而根据越南最高人民法院(TAND Tối cao)统计,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期间,全国法院共审理家庭暴力相关案件逾40.5万起;其中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案件近34.2万起,占同期离婚总数的92.7%。
这一系列新规的出台,不仅是对家庭暴力形式的全面细化,更是对“家事即私事”传统观念的法律挑战。教育不是压榨,关爱不应成为控制。当“为你好”变成“逼你学”,法律将站出来守护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基本尊严与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