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男性不应该承担生育责任,因为女性是完全主导生育权的一方
我们都知道,权力和责任相互对应。那么,女性在生育权方面的天然垄断绝对会造成对生育权的绝对掌控。那么权责对等的情况下,应该让女性完全承担生育责任,而男性不应该对生育有任何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传统的男性供养孕妇系统不应该继续维持下去,因为权责完全不对等。即使在孩子也是男性孩子的情况下,男性也应该保留不供养女人和孩子的权力,因为那也是女人的孩子,从生理学上讲,孩子继承母亲的基因是要多于父亲基因的,即使承担责任,女性的责任也要比男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