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教授:婚姻是家庭的基础,现行法定婚龄已建议降低到男20岁、女18岁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当事人只有在此年龄以上始得结婚。目前,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中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丽萍认为,在我国当前发展情形下,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法定婚龄已不适应我国国情,应当适当降低。
王丽萍认为,我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偏高。降低法定婚龄,是我国目前人口政策的需要,且有利于改变目前初婚初育年龄偏高的现象。因此,改变偏高的法定婚龄,取消法律中关于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成为当务之急。王丽萍认为,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男20周岁、女18周岁比较恰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