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格:张永春为黄少泽公共行政改革搭好梯子
本周四,澳门特区第八届立法会将正式成立,届时现任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的张永春,将「过档」到立法会出任官委议员,并有很大机率参选并当选立法会主席。因而张永春趁着在行政法务司司长及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协调小组组长任内的最后工作时间,主导拟制了《公共部门及实体的设置及组织架构的一般制度》行政法规草案等系列法案,并在上周五交付行政会讨论通过。这等于是为即将接任行政法务司司长的现任保安司司长的黄少泽,搭好了推动公共行政改革的梯子,让黄少泽在接任后,即可依照相关法规,推动公共行政架构的改革工作,为落实贯彻习近平主席、夏宝龙主任对澳门特区进行公共行政改革的指示,及行政长官岑浩辉对公共行政改革的设想构思,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充分展现了高风亮节。实际上,张永春在转述行政会内容的记者会上就表示,他与即将接任行政法务司司长职务的黄少泽交接工作非常顺利。
《公共部门及实体的设置及组织架构的一般制度》行政法规草案,是依照公共行政改革领导小组订定的方向和目标,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作为日后重组公共部门及实体必须遵循的法定依据。法规确立公共部门及实体设立和重组时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包括职能明确原则、精简高效原则、相互配合原则等。同时,明确行政公职局作为统筹部门,负责跟进、协调及评估特区政府按照法规开展的重组公共部门及实体的工作,并监察法规的执行情况,为此,法规赋予行政公职局相应职权,包括对公共部门及实体的设立、重组、合并或撤销方案发表意见、实地考察部门等,而各部门依法负有合作义务,应积极配合行政公职局的工作。另外,法规亦对政府部门的设立、内部架构、人员配置等方面订定一系列的规范准则。
在设立方面,法规明确规定只有在出现新职能,且难以透过调整现有部门的组织架构履行有关职能时,方可设立新的部门,对新设部门作出明确限制。
在内部架构方面,法规订定了部门厅、处级附属单位的设立原则,包括应以合理分工与流程管理为原则,把性质相同、相近或流程上密切相关的职能及工作集中在同一附属单位执行;厅级单位负责履行所属部门的政策性目标和核心职能,且只有在必要时,方可下设处级单位。如履行的职能是为所属部门提供辅助性工作,尤其是涉及行政事务、人事财政、信息、法律、公共关系等业务时,有关附属单位只可设置为处级。法规对部门的领导官职及内部附属单位的数量设定上限标准,除有特别理由且获行政长官批准外,因应部门职能且按照人数规模须遵守相应上限标准。法规亦进一步完善项目组、自治基金及咨询组织的基本规范,明确有关实体不下设附属单位,亦不设自身人员编制。法规还明确规定各公共部门及实体应按照行政公职局编制的工作日程检视自身的组织法规,并按情况提出倘有修订建议,以使各部门的组织结构符合本行政法规的规定。
黄少泽在接任行政法务司司长及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协调小组组长后,推动公共行政改革,就可依照这个法规的规定的原则,根据各个公共行政机构的不同情况,进行理顺结构关系、调整协调架构的精兵简政改革,以契合习近平主席、夏宝龙主任的重要指示和特首岑浩辉的设想。
实际上,习近平主席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中提出的「四点希望」,其中第二点是「着力提升特别行政区治理效能」,要求澳门特区要把依法治理和担当作为结合起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公共行政改革,完善组织架构,革新管治理念,改进管治方式,强化宏观统筹,建设高效、有为的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蕴藏的巨大活力和发展潜力。优化公共政策咨询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政府和立法会协同立法机制。严格公正执法,完善司法制度,提升司法效率,坚定维护法治。推进公务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管治队伍建设,完善廉政监督体系。
夏宝龙主任也曾多次提出,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管治团队承担着治理澳门的主体责任,应以维护澳门繁荣稳定、切实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展现爱国爱澳新气象。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是澳门的当家人,也是治理澳门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推动澳门由治及兴的时代使命,中央政府寄予厚望,广大澳门市民充满期待。公务员队伍要做坚定的爱国者,忠诚担当、恪尽职守,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履行好「当家人」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为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可能这也是中央在考虑澳门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的具体人选时,甄选法律人的岑浩辉作为唯一参选人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要其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及法官不与社会发生复杂人际关系的特点,专心致志地做好公共行政改革及法律改革的工作,达致良政善治。
岑浩辉不负国家领导人的高度期待,在其以「革新谋发展 奋进开新局」为题的首份施政报告中,确定设立六个领导小组及工作组,以协调挂范畴重大事务的推进。其中公共行政改革领导小组由岑浩辉亲自挂帅,而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协调小组、法律统筹工作组则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担任组长。在黄少泽接任行政法务司司长后,就将理所当然地接过此重任,在张永春已经搭好「梯子」的基础上,循序渐进以至全面铺开地推动公共行政架构的改革,争取在三年内完成。这个期限,正好与本届特区政府的任期基本上相符。
本来,按照岑浩辉的设想,是在第六届特区政府「组阁」时,就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名由黄少泽出任行政法务司司长,以充分利用其大刀阔斧整顿好纪律部队的经验,进行公共行政改革尤其是公务员队伍的整顿的。实际上,澳门回归祖国二十五年来,虽然各方面都取得骄人成就,也进行了公共行政改革及公务员队伍的整改,但与良政善治、高效施政的严格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公共行政改革及按照「贤能爱国者治澳」的原则整顿公务员队伍,就是新一届特区政府的当务之急,而黄少泽就是最佳的主导人选。但由于第八届立法会要在今年十月中旬才成立,内定为立法会主席的张永春要在此时才能「腾出」位子,因而黄少泽在「等待」将近一年之后,才能接手「大展拳脚」。不过,张永春在此期间,已经进行了大量的「铺垫」工作,包括在卸任前完成《公共部门及实体的设置及组织架构的一般制度》行政法规草案的拟制,为黄少泽顺利推展工作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