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监管帐户钱失控,设计/执行/监管该如何各自追责?谁最应该负责?

众所周知。买房人转入银行监管账户的钱,大面积大规模长时间失控,为什么能被开发商拿走不正当使用?而后果却有购房人自负!

制度设计/事务执行/公权监管该如何各自追责?到现在有谁见到那个部门/那个一把手被因此正式追究过吗?

在房地产全域,反倒是利益与责任相关方们,与无良文人们一起。净搞些“皆大欢喜”式反思和批评;“事后硬圆”式强加解释;各种颠覆与洗脑。

不触及根本与灵魂的建议满天飞,建议了个寂寞。

如此大的失败,如果仍然被稀里糊涂蒙混过关。未来还能信任什么?

大家以为房地产还有那些应该被追责?该如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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