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成了笑话!歼-35率先完成电磁弹射,F-35C这么多年干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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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今天刷屏的这道填空题:

( )国的福( )号航母和其搭载的( )35战斗机完成了人类历史上首次五代舰载机电磁弹射作业。

大家应该都能懂背后的嘲讽:

早在2017年服役的美国“福特”号航母,以及2019年正式服役的F-35C隐形战斗机,怎么就是没有完成合练呢?

其实不少网友也在后台问了这个问题,还有人坚持认为“福特”号弹射F-35C是“不值得一提”的事。但问题是,如果真的这么简单,为什么美国海军就是不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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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得搞明白“福特”号航母和F-35C,当年各自遭遇了什么。

“福特”号被电磁弹射装置坑惨的事,大家都很清楚了——原本电磁弹射装置理论上比蒸汽弹射的效率能高出25%,但由于美国相关技术的不成熟,“福特”号的电弹一直故障不断,甚至逼得美国总统特朗普威胁下一艘超级航母要恢复蒸汽弹射。名义上“福特”号是2017年服役,但实际上一直到2023年首次海外实战部署结束,美国海军的报告仍显示它的可靠性低于标准。

也就是说,首先是“福特”号的电弹性能不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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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腾腾的F-35C,暴露了它的真实处境

再来看看F-35C的情况。作为F-35隐形战斗机家族的最后一个成员,其首飞时间也最晚,一直到2010年才完成首飞。它在研制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以至于上舰测试拖到了2016年——前面说了,毛病不断的“福特”号此时还没有服役,自然不可能与F-35C合练,因此它是在“华盛顿”号航母上进行的起降测试,使用的自然是蒸汽弹射。

接下来F-35C的命运依然坎坷,在上舰测试中,它又发现了诸多问题,包括头盔显示器移位、尾钩挂不上拦阻索等,因此一直等到2019年F-35C才正式服役。而搭载这种隐形舰载战斗机的,都是清一色的“尼米兹”级航母。

笔者查阅了2019年的相关新闻。当时曾有美国议员提议,由于“福特”号航母迟迟无法搭载F-35C,因此要求“如果不能起降F-35C,将禁止美国海军接收福特级二号舰‘肯尼迪’号”。也就说,当时美国对于“福特”级航母不能搭载F-35C的事情非常重视,绝非不少网友认为的“美国对此不在乎”。

那么新问题就是,从2019年至今,无论是F-35C还是“福特”号的相关技术状态都在调整改善,美国海军也认识到其紧迫性,但为什么就是没有合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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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林肯”号航母上测试的F-35C

美国海军学会网站的报道提供了一些线索——美国海上力量与兵力投送委员会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由于成本上限的直接影响,CVN-79(即肯尼迪号)交付给海军后将无法搭载 F-35 战机。因此,当成本上限实施后,海军放弃了这种能力,选择在后期重新构建。”报道称,问题出在航母的电磁弹射装置上,美国海军需要耗费巨资和时间对其进行重新升级。

有一种非官方但流传很广的说法是,“福特”级的电磁弹射装置最大功率不足,无法驱动“满油满弹”状态的F-35C弹射起飞。

从指标上看,这样的说法有其合理性。作为F-35家族的大个头,F-35C的最大起飞重量达到31.8吨,是当前美国航母弹射起飞的舰载机中最重的,超过了EA-18G“咆哮者”和F/A-18E/F“超级大黄蜂”的29.9吨,更在E-2“鹰眼”预警机的26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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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路说一句,很多人以为E-2这样的舰载预警机翼展大,起飞重量也应该更大,但实际恰恰相反。这也可以解释为何空警-600弹射时还不到飞行甲板尽头就离地了(当然本身空警-600的起飞速度要求就更低),而歼-35和歼-15T则一直“弹射到底”才起飞。

但如果说“福特”号的电磁弹射器因为最初考虑不周(毕竟研制福特号的电磁弹射器时,F-35C还没有定型呢),无法驱动满弹满油的F-35C,为什么“尼米兹”号的蒸汽弹射器就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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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4和F/A-18的体积相差甚大

别忘了,在“超级大黄蜂”之前,美国海军还有一款真正的重型舰载战斗机——F-14“雄猫”,它的最大起飞重量超过33吨。当年F-14是“尼米兹”级航母舰载机联队的标配,因此后者的蒸汽弹射器自然具备相应的弹射能力。

从这个角度看,“福特”号不具备弹射F-35C的说法有些不严谨,应该是无法弹射满油满弹状态的F-35C;或者说,如果F-35C限制挂载弹药或携带部分燃料,应该也是能够从“福特”号上起飞的。只是这样一来,“福特”号不就和美国嘲笑的滑跃式甲板一样,都需要限制舰载机的起飞重量了吗?估计这样的状态是美国海军难以忍受的。

不管怎么样,归根结底是美国海军自身规划和发展的拉胯,才导致“福特”号至今无法弹射F-35C。如今福建舰和歼-35的组合率先实现了人类首次五代舰载机电磁弹射作业,名正言顺!天命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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