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犯下六宗大逆之罪,抵抗之弧犯下两宗大逆之罪

美国人以前老喜欢说要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其实中国比美国人更喜欢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主要分歧在于这个规则由中国还是美国主导。

从爱好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中国人的角度看,在阿克萨大洪水以来抵抗之弧也好以色列也好,都犯下了严重违背这一体系基本规则的大逆之罪。在一个中美俄共管世界安全且美国不被以色列高度渗透的理想平行世界中,犯下这些大罪中的任何一项都应该导致其决策者在被中美俄公审公判后处以极刑。

以色列犯下的六宗大逆之罪是:

1 在加沙制造了具有半种族灭绝风格的大屠杀。

2 在伊朗刺杀了哈马斯政治领导人哈尼亚,属于直接暗杀重要外交领导人。

注意,像刺杀纳斯鲁拉或者伊朗在国外的军事指挥官之类的事情虽然实际上影响可能更大,但从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看,定性没有那么恶劣。因为纳斯鲁拉是和中美都没有交往的民间组织领导人,而哈尼亚则是和中国有直接交往的外交领导人。

3 在黎巴嫩实施电子设备恐怖袭击,危害国际供应链的可信任度。

4 对于中等强国兼上合组织成员国伊朗发起突然袭击,杀死对方军事领导人。

5 攻击和怂恿攻击伊朗核设施。

6 突然袭击卡塔尔首都,而卡塔尔是和中美俄乃至以色列关系都不错甚至可以进行巴以调停和谈的国家。

抵抗之弧则犯下两宗大逆之罪:

1 发动阿克萨大洪水行动这一具有准恐怖主义性质的突袭。

2 胡塞武装攻击红海商船,虽然主要打击对象集中在以色列,但是也实质上干扰了国际航运。

我怀疑我说的这些在我国外交层面会比网络上得到更多的认可。因为,再说一遍,中国是比美国更加爱好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