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处理得很好,并没有什么问题
这事儿本来不想说啥的,但看到网上一堆人拿“有损国格”说事儿,就感到很无趣。
有时候我觉得西方那套形式逻辑以及先秦名家那套思维真的是有利有弊,而作用在舆论斗嘴上,可谓是弊大于利。
我们这些媒体人,不看事实的本质,非要论一个名,掰扯概念,然后试图从法理的角度去合理化一件事情---说白了就是吃饱了没事情干。
当然媒体嘛,就是干打嘴炮的活,这无可厚非,但这水平说真的,不如AI。已经2025年了,还不试图提升提升一下自己的思维水平,融合一下百家争鸣的成果,着实令人汗颜。
在我看来,学校开除李某某合情合理:
1)校规不是法律,学校的处罚也跟法律无关,拿法律的标准,法律的逻辑去套校规,要求“概念准确”,搞名家辩经,属实是一种思考错位,奶妈去操心DPS的活。
2)李某某在有男朋友且男朋友出资去上海玩的情况下跟一个乌克兰的主播搞上了,还把不雅视频传到网上---这是属实的作风不点检,辩护者要是觉得这也属于个人自由的话,那某一天你自家女儿这么做了,记得赏她一朵大红花。
网友明明在谈论道德,学校也明明在规范学生的道德,但这些自媒体人却在那里虚空地讲法律---这也是为什么我特别在意贾谊论述法与德关系的那篇《陈政事疏》,德治与法治,未然与已然,学校处罚这名女学生,就是在未然的事情。
如果我们的学校都不治未病了,那么还要学校来干什么,干脆全部上监狱得了。
3)大连工业大学这么做,说明校风至少是好的。比起成都某个大学,简直好了不知道多少,这种女学生,能是个正经货吗?不罚她,罚谁?开除学籍而已,又不是游街浸猪笼,至于让网上这些人这么跳站吗?
4)有损国格这个词合不合适,我觉得很合适。你一个已经有男朋友的在校学生,跑去跟一个已婚的乌克兰烂人鬼混,怎么不损国格呢?首先崇洋媚外了吧,你在选择跪舔的对象时也不看看国籍?乌克兰是什么水平?这简直就是屁股有问题,审美也有问题!我们中国女性的品味都被你拉低了,还说不有损国格?菜就是原罪!
5)就算不提有损国格,单凭这女生旷课几个月这事儿学校也有理由开除她。围绕有损国格的争议本身就是好事者的找补。因为舆论最开始发酵的时候,他们怼的是“学校处罚太重”。后来事情做实,批评处罚太重这条路走不通,也找不到其他合理的借口反驳大连工业大学的行为,所以转进为“有损国格”四个字用词不当,主打一个转牛角尖玩文字游戏。
说白了,这些所谓的反对者在国内的舆论场上一直都很被动,跟他们气势汹汹的模样形成鲜明的对比。把问题上升到有损国格,能与战狼PTSD以及小粉红这类关键词发生微妙化学反应,一能迎合外媒,二能迎合国内的自由派小可爱---这是典型的舆论扩大化行为,目的在于拉更多人站在自己这一边,所以有损国格这张牌是一定会打,这倒也不令人意外。
对此,我倒是淡定得很,这么多年同一个套路玩下来,看都看腻了,没啥新鲜感。只能说懂王的经费卡得很好,这些不上进吃老本的废物,不值得浪费钱。
至于把节奏往男女对立上带也没什么,女拳毕竟要干活,就算自带干粮也得干活。我个人从不觉得女拳能掀起什么大浪,这个社会归根结底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光吼得凶也就挣点流量钱,而且反者道之动,极端女拳一定会迎来属于它的极端男权对冲,吹女性经济吹了那么多年结果把男性经济给激活了,特别是二游圈从一般向往媚男向地猛转更是说明女拳那套玩法最终只能压缩自己本来就不多的生存空间。最近大火的《捞女游戏》本质上就是对这种现象的反噬,打个拳却把男性的反捞意识给激活了,这水平不值一驳,权当乐子看就行了。
此局中真让我气愤的是,或者说又又又又又是国内某位自媒体大V,既之前川大张薇事件之后,又开始玩这种白左的套路。和稀泥上瘾了这是?而且此局中真正的和稀泥其实是不发表言论,公然拿“有损国格”开炮,这其实是非常激进的行为。
因为以他在舆论场的体量,这件事情极易被外网带节奏,还非要给别人落口实。你看人家外媒多么响亮的标题:“XXX都这么说了”,抹黑中国的劲不一下就来了吗?
有时候我真搞不懂这人的脑回路,到底是蠢还是坏?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还是单纯的吃饱了没事干,要在互联网上刷存在感。
流量这东西,真害人,我们中国文化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现在很多所谓的社会精英偏偏把犹太人那套作死走极端的精神学了个透。
当然,我觉得归根结底的问题还是教育,我们没有教会国人正确思考问题的方式,反倒是把西方的东西学了个皮毛,然后就各种精神分裂。
比如把法律跟道德对立起来,在一个道德瑕疵明显的问题上用法律去找补---这就是典型地被半吊子的形式逻辑给带偏了。
要想用好西方这套思维方式,就必须时刻牢记辩证法,随时随地正反合---但这种东西太烧脑细胞了,大多数人没有这种精力,因此最后干脆把正反合丢掉,或者就选择性地去正反合,脑子变得跟碎片一样,要么极端,要么双标,时时极端且双标。
倒不是我看不起西哲这套思维方式,只是觉得它的门槛太高了,能耗太高了,一开始就把事物掰开,就算你用正反合强行粘回去,那还是一个整体吗?
要把还原论驾驭好的前提是要有整体论思维,两者合一,方能够把握住其平衡。东方的思维一开始就是从整体出发,正所谓浑然天成天人合一,在这个基础上结合一点西哲的还原论思维,这其实挺好的。
但我们的教育忽视对于整体论思维的培训,天天让孩子做题刷分去了,这样培养出来的人确实难以避免此种思维缺陷。
不过好在我们的社会整体的道德水平还是偏高的,因此即便不做思维分析,但从直觉的角度出发,都会对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产生应激反应。
很多知识分子看不起道德水平,觉得那东西束缚人性。但对于一个社会整体来说它却有其价值,而且它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普遍共识。不然你无法解释为了整个西方会出现意识形态右转的趋势---其实此种右转就是在回归其传统社会原有的道德水平。
道德本身就是维持一个社会稳定存续的最大公约数---它也算是人类群居的一种客观需求,所以尊重道德,维护道德并没有什么问题。
而法律更多是一种兜底的东西,它理性的目的在于避免道德异化为一种伤人的武器。所以什么时候使用道德的思维,什么时候使用法律的思维,这是需要我们因地制宜的。
有一说一,就李某某这件事情,真达不到用法律思维的地步,因为学校并没有用道德迫害这位女生,旷课三个月,行为不检点,开除学籍合情合理。若是将这个女生扒光衣服游街示众,或者浸猪笼,那再谈法律对于人权的保障不迟。
而至于“有损国格”这四个字在此局中无伤大雅,不过是那些一开始批评大连工业大学处罚过重的人在遭遇挫败后的一种退而求此次的战术手段。
打不过就认输,没道理就闭嘴,搞媒体也切记不要得罪“道”,否则总有一天会把自己给反噬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