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民主的形式

民主当然是好东西,建设国家的主体是人民,应当相信人民,尊重人民,应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建设发展的成果也应当为全体人民享有。但是实现民主的形式,并非只有西方“一人一票”的形式。

英国脱欧问题虽然已过去了几年,却是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对于脱欧如此重要和复杂的问题,英国政客居然交给全国人民公投决定。首先,这个工作应该是政府和首相负责的问题,他们让全国人民公投决定,表面上看是尊重了全国人民的意愿,其实是逃避了自己应负的责任;卡梅伦将脱欧的问题作为一场赌博,期望以民意为要挟从欧盟讨要更多好处,结果玩砸了,这种拿全国人民利益开玩笑的政客不是很过分吗?事实上,资本主义国家的选票就是最厉害的麻醉剂,让人民享受着可以决定国家命运的的幻觉,能让人长期忍受苦难疼痛而不知反抗,功效堪与酒精、宗教、毒品媲美。

第二方面,很多政治问题是非常非常复杂的,涉及到各方面的问题,普通老百姓是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搞清楚这些问题的,专业的工作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完成;此外,在公投中每一票都是相等的,也就意味着一个专家可能花费毕生精力研究某个问题,结果他的非常重要和专业的一票可能被其它任意一个不相干的人随意的一票抵消了,明显的不对劲。很多英国人在投完票之后才去搜索什么是欧盟,体现出了他们在投票过程中的随意性,并没有觉得自己的一票有多么的神圣。上世纪八十年代苏联改革时也出现过类似问题,苏联搞“休克疗法”,将国有资产私有化,但是非常多的人认为一个远在天边的工厂的股份与我有何相干,还不如将代表股份的凭证拿到黑市上去换一块面包或者一瓶伏特加来得实在,所以那时候的一些聪明人从国有银行贷款去黑市低价购买这些资产凭证,摇身一变成了金融寡头、实业寡头。

我们中国人历来相信或者说奉行中庸主义,中庸主义可以解释为不走极端,也可以解释为类似于沿着车辙前进,车辙基本都是弯曲的,没有笔直的,那么前进的方向也应该是时刻与车辙保持一致。比喻在现实情况中人的行为等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响应的变化,不是不知变通泥古不化。根据中庸主义或者“独阴不生孤阳不长”的道理,对于一些原则,如集体与个人、权利与义务、民主与集中、效率与公平等,必须保持适度的均衡,过犹不及。若过于强调集体与义务,则容易导致资源和财富过度集中到政府和社会,老百姓掌握的资源财富太少,权利容易受到打压,从事生产活动的积极性也会被压制,社会无法顺利发展;若不界定“权力的边界”,公权侵犯私权,例如公司给员工制定过高的工作目标,甚至于实行末位淘汰制,公司或者单位究竟有没有权力这样做?但是若奉行西方的新自由主义那一套,过于强调个人的权利,则一方面会导致人的自私,例如新冠疫情肆虐的时候,带不带口罩在西方社会竟然成为了政治问题,很多人强调不带口罩是自己的权利,却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病毒相互传染的可能性,正如在公共场合不应该吸烟一样,事实上如果西方政府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初就像中国一样彻底封禁被感染地区之间的来往,民众加以配合,两三个月内即可平抑疫情,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拖拖拉拉淅淅沥沥没完没了。向往绝对的自由反而没有自由,自由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法国查理周刊被恐袭也证明了这一点,查理周刊主张的绝对的言论自由事实上侵害了别人的感受和利益。第二,若彻底放任市场的自由竞争与发展,必然会导致大鱼吃小鱼的垄断,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反而会不利于市场的发展,这一点已经被历史上无数的案例所印证。事实上,不但市场如此,社会发展也是如此。在中国古代,历朝历代总有些豪门望族的权势越来越大,肆无忌惮的欺压平民百姓,例如西汉的灌氏家族,“颍水清,灌氏宁;颍水浊,灌氏族”,最终招致汉武帝的打压。所以没有绝对的权利,因而也没有绝对的民主,其实任何团体,诸如公司企业、学校等,最好的组织方式仍然是层次性的,而不是扁平化的,是能够令优秀的领导人脱颖而出,使最富有远见、富于组织和领导能力的人被选拔出来到领导位置上,其决定能够被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当事实验证了领导人能力不行的时候能够将其迅速撤换下来。

选民们都喜欢权益无限大而责任无限小的福利社会,因此很多政客在选举时会许下种种福利政策以讨好选民,很多时候使得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在竞选过程中,候选人会操纵议题,争取自己的目标人群,打击另一部分。例如在印度,很多人争取印度教民众而打击穆斯林教派,挑动民族、宗教、文化矛盾,以往不同的宗教信徒之间还可以和睦相处,自从印度民主后教派冲突和民族冲突反而变得剧烈频繁。在美国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利用性别认同、堕胎、枪支管控、种族歧视等问题制造分歧,撕裂美国社会,真正重要的如经济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反而没有人关注。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