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鲜明地反对涉外交往中的不当性行为

1)在校大学生李某某与乌克兰籍电竞选手(网名Zeus)发生不当性行为,被后者录制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发国内外网民关注。这名乌克兰籍男子以此为炫耀,并以李某某为代表,称一部分“中国女性在性问题上过于随便”(Chinese
easy
girl)。很多中国网民认为,李某某在涉外交往中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中国女性的形象,影响了学校声誉,甚至是有损国格,加上她疑似长期旷课,学校开除她的学籍实属“罪有应得”。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人认为,李某某属于私德有亏,乌克兰籍男子拍摄和在网上传播有关她的隐私视频,她也是受害者,学校对其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过重,甚至质疑学校是否有权干涉作为成年人的学生的“性自由”。

2)我在此前的文章里已经说过了(说说这件有点“狗血”的事情),学校有权依法、依规对犯了错误的学生进行处罚。如果被处罚学生认为处罚失当,可以向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提起申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撤销或更改处罚决定。这才是真正的法治精神的体现。现在,一些人在不了解学校做出处罚决定的前因后果的情况下,反过来指责学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处罚失当,这带有明显的发动舆论审判的色彩。更有人甚至将学校处罚犯错误学生这一普通事件,上升到“影响中国国际形象”的高度,这是明显的“上纲上线”。

3)实际上,本来学校处罚李某某的公告,属于按规定采取的程序性动作,除了当事人和少数知情者之外,关注此事的人并不多,恰恰是那些口口声声打着保护李某某隐私权的人,在报道和评论中未对李某某个人信息进行“脱敏处理”,涉嫌侵犯了李某某的隐私权。这些人批评别人对李某某搞“游街示众”,殊不知,他们自己才恰恰是导致李某某“被游街示众”的始作俑者。这些人虽然打着维护李某某权利的旗号,实际上依然干着“增热度”“吃流量饭”的低级行为。

4)今天,我们暂且不去讨论学校对李某某的处罚是否适当,因为,依据法律、法规,李某某有充足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因为,对于这一事件的评判,不取决那些拥有舆论影响力的媒体和“网络大V”的看法,而取决于李某某个人是否提出申诉、是否发起起诉,以及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法院在李某某提出申诉、发起起诉后做出的审查决定和判决结果。

5)今天,我们重点讨论一下,少数不自尊、不自重的中国女性在涉外交往中存在不当性行为,导致部分外籍男子在外网炫耀“玩弄中国女性”的事情。综合网络信息,在过去不长的时间内,外网就爆发了多起类似事件:

——有巴西籍男子在2024年12月直播时公然对他的粉丝说,赶紧来中国,这里的女孩“在性问题上很随意”,就跟一块巴西牛排一样廉价;

——两个白人男子在中国挑战亲吻100个中国女孩,然后将视频发到外网进行传播;

——还有一个在健身房工作的白人男子,自称与一千多个中国女孩发生性关系。

6)这些外籍男性时不时在外网传播与中国女性发生关系的视频,并创造了一个非常恶劣的话题标签——“在性问题上很随便的中国女孩”(Chinese
easy
girl)。每次看到这样的内容,我都气愤不已、痛心不已,并深深地为那些行为不检点的同胞而感到汗颜。这些不争气、不自尊、不自重的同胞,是不是损害了中国国格?我认为,是。不要以为你只代表你自己,你的中国面孔、中国国籍、中国名字等等一切就决定了,外国人在看待你的言行时,必然是把你和中国联系在一起的。自尊、自重的中国人,会给中国赢得尊重;不自尊、不自重的中国人,当然也会给中国带来恶意评价。

7)有人说,作为成年人,有“性自由”,这绝对是胡说八道。这个世界上从来不存在不附带条件的绝对“性自由”。李某某作为在校大学生,在已经有男友的情况下,跑到上海与那名乌克兰籍男子发生性关系,并拍下了淫秽视频。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李某某的行为都没有任何值得提倡、值得辩护的地方,她的行为也与当下中国社会对大学生的期待完全不符。她被那名乌克兰籍男子当成了“在性问题上很随便的中国女孩”的代表,并在内外网广泛传播,毫无疑问,这损害了她所在学校的声誉,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国女性的声誉。有人说,李某某是成年人,虽然道德有亏,但没有违法。但是,法律从来都是最底线的要求,包括大学生群体在内,中国社会任何一个群体,除了必须遵守法律之外,更要遵守基本的道德约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如果违反了公序良俗,即便没有违法,这样的人也应该受到舆论的批评,而不是反过来被一些人当成维护“性自由权力”的幌子。

8)“在性问题上很随便的中国女孩”(Chinese
easy
girl)这一恶毒标签在外网的诞生,除了跟一部分中国同胞不自尊、不自重有关系外,确实也可能跟这些人内心深处的“崇洋媚外”情节有关。今天的中国人,既不应该盲目排外,对其他国家的人搞种族主义歧视,也不应该在与外国人交往中“丢掉了脊梁骨”,被人当成了“廉价货”。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高看外国人一眼”“无原则拜倒在外国人脚下”的崇洋媚外行为。这种没有骨气、缺乏自尊的行为,不仅丢了他们自己的脸,也是在丢全中国人的脸。

9)在这一波对李某某所在学校发动大批判的声浪中,有理性讨论的声音,但也有“极端女权”的声音,后者打着“维护女性性自由权利”的旗号,言辞激烈地反对学校处罚李某某。这种毫无原则、是非不分、为道德败坏的行为盖上“遮羞布”的做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这种言论没有任何“高尚”“伟大”之处,只有偏激和狭隘,并散发着不负责任和堕落的气息。还有的人,出于对爱国主义的一贯反对,一看到“有损国格”四个字,就产生了“应激反应”,就要过来骂上几句。这些人心里也有病,而且病得不轻。中国的法律、中国的校规,就是要堂堂正正地处罚“有损国格”的言行,就是要堂堂正正地提倡在涉外交往中自觉维护中国的国格、自觉维护中国人的尊严。一些同胞自己行为不检点、不自重,导致一些外国人在外网嘲笑、讽刺中国女性,这难道不是有损中国国格、有损中国人尊严的行为吗?这跟那些在外国名胜古迹上乱刻乱画、破坏文物而遭到国际舆论谴责的中国人,实际上有相似之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其性质较后者更为恶劣。

10)无论是男同胞还是女同胞,在与外籍人士交往时,都要自尊、自重,这跟性别无关,这跟人品有关,这跟个人素质有关,这也跟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有关。今天,我们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涉外交往中的不当性行为,这种行为即便是没有违反法律,也违反了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也可能造成损害中国国格和中国人尊严的后果。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媒体、“网络大V”,大家在这个问题上都不要“模糊了焦点”。李某某所受处罚是否适当是一回事,但是,对李某某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进行道德谴责是另外一回事。这种谴责不仅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应该旗帜鲜明地被提出来。那些反对的人,想想如果是你自己的女朋友、妻子有类似李某某的行为,你难道不是同样要谴责吗?你难道还会说,“这是她的个人私德,跟其他人无关?”你难道还会说,“她有性自由权利,别人无权干涉?”

做人不能太“双标”。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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