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协会高官的书法,为何都“丑”不忍睹?

书法协会高官的书法,为何都“丑”不忍睹?

书法界有一怪现象,就是但凡有官衔的人物书法都难称其美,好一个“丑”字了得,究竟是我们凡夫俗眼看不懂书法,还是书法乃玄妙之门,并非是大众文化?这里,书法与官衔之间的关系有必要廓清一下。

一般而言,三百六十行,行行状元必定是有真才实学,比如武状元必定武艺过人,文状元必定是文才超群,否则,就有窃名之嫌,盛名之下其实难副。那么,书法界也是如此,如果能驾驭百笔,且书法超群,方能担任一书之官,否则,难以服众人之口,难以服众人之心,道理非常简单,然而,书法界就是剑走偏锋,对哪些书法水平寒碜的人授以什么会长之类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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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湖上有一个传说,凡是书协高官的书法都是丑书,无一例外,这里,恕不一一点名,一是怕过不了审,二是怕无资格指点江湖。试问,那些高官泼墨是否真的高到凡人看不懂的地步?小编回答是否定的。

书法是什么?书法就是书写文字而已,是直观的艺术,无非是情趣、境界、气象三者统一,所写要求:一、用笔。笔法笔势,笔力笔线;二、结体。间架结构,奇正疏密;三、章法。纵横有律,虚实相存。按照此套路挥洒笔墨大多能登大雅之堂,同样,也能作为鉴赏书法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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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欣赏书法不是有多高深的学问。它涉及的无非是一个美学问题。正如品判一个人的神采,风度,比如演星刘德华,我们会用“玉树临风”来作判词,书法之美也类比于人体美,讲究“精、骨、血、肉”,要求骨肉匀称,肥瘦相宜,就是黄庭坚所说的:肥有骨,瘦有肉,颜小四认为,书法也可以用此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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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书法美不美,但凡识字者皆能判,大众都会认为王羲之的《兰亭序》是美的,而哪些所谓“吼书”“丑书”大师,再玩什么高深的噱头也欺骗不了大众的眼睛,他们所作涂鸦抹鸡,犹如钟馗画符,丑就是丑,大众是火眼金睛,刘亦菲与罗玉凤孰美孰丑还是能分得清的。

我们作为一个欣赏者去品判书法,不要求有书法造诣,正如我们可以品尝一道菜的味觉,但并不要求做一名合格的厨子。书法品判的第一视觉印象就是书法的神采,风度,再审视它的章法,剖析它的结字,笔划的规矩等,而哪些高官及大师的作品却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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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创造出神采的造型空间,使人赏心悦目,获得美的享受,但形美是神美的前提,神美是形美的内涵,神与美互为表里.共同构成.而那些丑书之类,犹如枯枝槁木,焦碳黑土,“规则既失,神则无存”,那只是文字符号,岂能算是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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