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仲兵:破窗通风小伙,成了国家法度的“败”类?

作者:金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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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里,戴着刑具的宋江在发配江州牢城营途中路过水泊梁山,被刘唐带队截住上山。花荣责问,为什么不除了刑枷,宋江道:“贤弟,是甚么话!此是国家法度,如何敢擅动!”

呵呵,这是因为宋江没有面对急迫的生命危险,且有充裕的空间带着刑具表演,进,向朝廷表忠,退,展现政治高度和江湖风度。国家法度,只是垫脚石,说明其心尚明。

宋江精于算计和表演,其劣根在历代大家引导下也易于辩认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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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7月2日晚,K1373次客车因与货车撞车事故,在浙江金华停车3小时。其间,闷罐里芸芸诸生宁受40度高温缺氧折磨,也无一男儿破窗开门求生。盖言之,如宋江般,内心深受国家法度之缚。

终于,黑衣小伙一怒破窗,这时,一众看客却纷涌而上,拥挤于此欲求一丝清凉。最显眼且最有力气挤近窗口的,不乏五大三粗且袒胸露肉的萎男人。

宋江灵魂不死!且其国家法度在精神子孙万众一心的发扬光大下,已延袭千年。只是这画风,有些怪异和反智了。

人多口小,逼得车务人员不得不身体横垣,言之防过车吸飞,车厢一片混乱。此君,很有些杨子荣和李玉和的英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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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的是,破窗通风的小伙在金华站被民警带走。让人惊诧的是,他没有被行拘留,仅仅是被“批评教育”??

——正常认知下的见义勇为,没奖励也就罢了,怎么变成“批评教育”,而且,还带着浓浓的“法外开恩”的腐臭味?就如正当自卫者,由死刑改判死缓,值得庆幸和感恩吗?

当然,做出头鸟是有风险的,但恰好有一个“傻鸟”,于是大家坐享其成——没有这只傻鸟呢?

因为面对的是铁老大,不是个体超市,这届乘客懦弱、鸡贼但不善良:憋着、忍着、默默等着,然后抢着.....演绎的这幅隐喻到极致的世景图,因为密闭的窗和门,关得还不够严吗?

这种变态心理表现为:身材高大与内心怯懦成反比。不要说“为众人抱薪”那般大话了,哪怕是自我求生,都不敢,宁可退化、退让到生命负值。

如果,一车乘客一起破窗求生,是不是会有前几天哄抢超市物品的“零元购”那种处理结果:法不责众?

心存侥幸者,只能靠侥幸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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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紧急避险。人在濒临死亡时,遇到国宝大熊猫,可否杀了吃?个人选择,答案是可以。后果是保命在先,惩处在后。保命和国家法度,一事一议。说的是真法度。

还有醉驾丈夫深夜送妻就医事件,最终法院认定属于紧急避险,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以“人”的利益为根本,特别是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包括事件中的车窗、车门等公共财物。同时,从“法益衡量”出发,应遵循财产最小损害原则。坐着等死和破窗求生间,小伙选择自救并未过当,且有利于乘客。

破除那扇窗,人生将截然不同!但在规则高压下,人类心理被扭曲,既定秩序则井然依旧,“破窗”理论随之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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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后续处理。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同理(不赞同,借来一用),汽车、火车、地铁、高铁的破窗锤,是用来应急破窗的,不是用来看的!!

基于小伙的行为、境界高于并超越了个人利益且符合大众利益的事实,完全有必要将其从“说服教育”的负面处理结果中解救、扭转过来,给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以正视听!

有关乘客伤害赔偿。基于现有规制困境和铁老大的一贯作风,赔偿是一种奢望,但不等于乘客因为“活下来”,就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特别是三小时的过度高温窒息引发的间接伤害,理应提上法律的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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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和舆论。网友认为:一是无视生命至上的原则,二是公权至上,我不动,谁也不许动,连紧急避险也不允许。这是造成事件发酵的深层原因。

不过,如果能引发、倒逼铁老大在日常管理、应急管理、善后处理各环节的系统性改革,并对乘客进行事先应急培训,则将是一次“反败为胜”的社会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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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场平等角度。铁老大的12306APP完全可以取消,并入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与其它市场主体享受同样待遇,接受客户的消费打分和平台处罚。

另外,因车、机驾驶员心理、财务压力导致的公共事件层出不穷,也是引起关注并解决的时候了。

同时,如果通过此事能引发立法界的“人文法”思考,比如典章改革,则更是一种进步。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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