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砸窗事件:为什么对“公民自救”总是不宽容?

    千千来2025-07-06 09:23湖北  

7月2日晚上,一列火车因脱线停运,车厢空调失效,一名旅客因闷热难耐,使用安全锤砸窗通风。官方通报指出,列车工作人员认为车内虽闷热,但未达到马上开启车门和破窗应急预案的紧急程度;事发后,铁路警方已对涉事旅客进行批评教育。

乘客拍摄的视频显示,车厢内闷热难耐,许多人的衣服被汗水浸透,有些人还脱去上衣。在其中一节车厢,有乘客高喊“快闷死了”“受不了了”,多人要求打开车窗通风。

根据媒体报道,一名乘客告诉央广网,车内闷热至极,有人中暑,在列车工作人员搀扶下离开。一些车厢内还有大量购买站票的旅客,人流密集;乘客希望乘务员开门通风,但工作人员回应称,列车未靠站且两侧无站台,若开门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因此无法照办。

据金华气象服务中心发布的消息,当天当地最高气温达37.9摄氏度,虽为夜间时段,但车厢内仍闷热难耐,使不少乘客感到身体不适。

抛开这些细节不谈,“自救权”本来就是公民拥有的天然权利之一。但我们总是发现,类似这种事件发生之后,公民却总是“被惩罚”,这到底是为啥?

我就从一个小小的细节,来聊聊社会治理机制当中的“对公民不信任”。

国外的公交车,都是当你下车的时候,需要自己提前按车内按钮,响铃之后司机到站停车;国外的地铁,大多也是乘客自主开门,到站的时候自己按一下门才会开。

并不是崇洋媚外,我想说的是,这种细微的差别,其实体现着社会治理思维的底层根本逻辑之不同。

中国的社会治理倾向于“大包大办”,即什么都有一个“管事的”,从细微的公共交通就能看出来。一定要由司机来掌控开关门的权力,但很明显,由乘客自己决定是否开门下车,效率要高很多。

在一些无人按铃下车的站点,国外的公交车司机就不再停车了,节省了很多资源。

对乘客的舒适感来说也很重要,你在座位上按一下开门铃,不需要提前预备到车门附近去,司机开门了你再下车。尤其是对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这一点非常人性化。

但是在中国,行动不便的人士也必须在车子的晃动中提前走到车门附近,这样司机才知道有人要下车。

抛开这些细节不谈,其实一个小小的“开车门权”,背后是一整套社会信任机制的不同。

我有一个欧洲朋友在中国生活了几年,我问感受最大的差别是什么,她说:“欧洲是政府先信任老百姓,然后再执行规则;中国是先不信任老百姓,然后基于这种不信任去制定规则。”

因为在中国的社会治理心态中,“民众自主”往往意味着“乱套”。权力部门不信任老百姓能理性、自主地行使一些权利,于是干脆全部收回,统一指挥。

在常规的生活中,由统一的部门大包大揽倒也影响不大,但是在这次火车砸窗事件中,这个问题就凸显了。

当民众在意外或者灾难中尝试自救时,会被先处罚一通。习惯了大包大揽的权力部门,对于民众的这种“自发性”不习惯也不喜欢,觉得即便是危急时刻也应该由自己出面来指挥安排。

所以他们认为,情况还没危急到需要砸窗。觉得是这些人过度反应了,甚至是一种“滋事”。

这次如果没有舆论,那位带头砸窗者恐怕还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但是从民众的角度来说,“情况危急”到了什么程度才允许自救?这是一件不可以对赌的事情。

因为,对赌有可能让自己丧命。

在特殊情况下,没有人能说得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将会有多严重,这时候,预留的砸窗设施本来就是需要起到作用的——不然要它们真当摆设?

在多年以前的一次重大公交车火灾中,就是因为砸窗设施不齐全,导致很多人无法逃生。在那之后,中国的公交车才开始普遍严格落实逃生锤之类的设施。

但很显然,这东西在相关部门看来,还是“我可以准备,但你不能随便用”的心态。

这种心态其实源远流长,在古代,民众即便到官府告状也要先打板子,因为老百姓总是容易被扣上“愚昧”之类的帽子。在官府眼中,你就安安静静待着听指挥最好,一旦有什么自发性、自主性,就觉得要“乱”。

可是到了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不可能继续沿用那种旧思维,只有民众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才能符合现代社会的效率与公平要求。

尤其在危难时刻,民众只能对自己的性命负责,去预判事态可能的严重性,而相关部门不可能无时不刻、无处不在地进行安置和预判,所以“自主性”在这时候起主导作用,再正常不过。

在事后通报中,相关铁路部门还在不断彰显自己的“无所不能”,就是这种思维作祟。事实上,我们经常看到紧急事件当中,管理部门容易陷入低效和官僚主义,往往都是来不及做出反应的。

在这次砸窗事件中,人们普遍感觉热得受不了,仅这一项都足以构成砸窗的理由了。因为乘车者不仅有青壮年,也有慢性病患者和老人,他们很有可能因为车内闷热而出现重大健康问题。

在这时候,难道还要把重心放在“是否有必要砸窗”上面吗?当你搞清楚有没有必要的时候,可能已经有几个人倒下了。

前段时间的西班牙大停电当中,一些火车停在半路,民众普遍都砸窗出来,自己步行离开事发地点,根本没有任何质疑和处罚。人们的关注焦点反而在于: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故?为什么让乘客不得已被迫砸窗?谁来承担这个重大责任?

长期习惯了大包大揽式的社会治理方式,主要会有两个问题:

1、相关部门看起来啥都管,但其实责任也被放到无限大,这反而导致了很多沉重的负担和管理成本,造成严重的财政浪费,很多管理部门的冗余就是这么造成的。

2、民众素质长期无法提高。当开公交车门、手动按下红绿灯之类的“自发性”机会缺失,偶尔自己尝试动一下, 又会被惩罚,那民众就会长期缺乏公共责任意识和权利意识。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社会的民众素质一直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不排队、拥挤、乱开车、无视公共环境这类现象一直无法得到很好的改善。

泛滥的“巨婴”现象,恰恰就是因为长期习惯了被“管着”。

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管理部门与民众之间的权力、责任划分,需要很清晰,各负各的责任。如果总是“舍不得”或者“不放心”让民众适当自己管管自己,那无论物质文明怎样发展,社会文明都不可能真正进步。

"37.9℃的闷热车厢里,乘客汗如雨下高喊‘快闷死了’,安全锤本该是救命工具,却成了‘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的摆设。欧洲朋友一针见血:这里先假设你会犯错,所以剥夺你开门的权利;而文明社会,是把紧急情况下的自救权交还给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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