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聊几句安乐死

这个话题本来是准备在之前那个得了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孩去瑞士安乐死之后聊的。

但是那个事正好跟我的观念相违背。

我内心深处,觉得将来如果自己陷入了一种痛苦而无望的状态,希望有个快速了解的办法,没意义的痛苦,就没必要硬吃了。之前在头条聊这个话题的时候,下图是我的头条评论区网友的一个回复,你们感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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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觉得文字是有力量的,看着这一段描述,估计绝大部分人都有切身的体会吧。

但那个得了系统性红斑狼疮去瑞士安乐的姑娘,她其实远远没到那种程度,她完全可以通过认真治疗,合理安排生活起居,继续活下去。

如果咱们的目的是让痛苦为9的人有个解脱之路,随后痛苦是6的人也要解脱,迟早有一天,痛苦为1的人也要选择这条路。这就离谱了,也就脱离初衷了。

所以我其实并不支持她那样的人去安乐死,于是这篇当时也就没发。现在发出来,大家友好讨论,就不用转发了。

第一个问题是,很多小伙伴纳闷“安乐死”立法的阻碍在哪?

估计绝大部分人第一反应,就是担心“被安乐”。也就是有了这个法律,有些有权势的人有特殊需求,比如需要某个人的器官,就可以逼着别人安乐。

想想就知道,如果真可以这么肆无忌惮,有的是办法实现他们的目的,没必要通过“安乐死”这么折腾的办法,毕竟想安乐还得走流程。他能逼你去安乐,就能逼你主动去死,你们想想是不是?

也就是说,讨论“安乐死”到底能不能推广,前提是整体是个法制环境,如果都不是法制环境,讨论这个没意义。

参考下东南亚和南美很多地方就知道了,那边法律是很松懈的,黑社会猖獗,他们是没有安乐死的,但有权势的人要更加为所欲为。

那真正阻碍在哪呢?

其实就是“生命权”到底可不可以放弃,还担心一些人迫于家庭的压力而选择安乐死。

所以类似瑞士,还有马上要立法通过的英国,都是“协助安乐死”,有严格的流程。

比如多次独立医学评估(确认绝症、无法忍受痛苦、决策能力)、心理评估(排除抑郁等精神疾病影响判断)、多次申请与冷静期(确保决定是长期、稳定、自愿的)、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执行(服药或开启输液开关)。如果你自己反悔了,不想死了,可以随时叫停。

所以网上有个说法,说是瑞士那边有人被医生给勒死了,我查了下,只有国内几个自媒体在说这事。其实想想就挺清楚,没必要啊,他们有更简单的办法,大家知道医院用的麻醉药吧,稍微加点量,人就没了,根本不需要绳子这么粗暴且操作难度高的东西。

对于美国这种宗教国家,又多了一层。

在美国富裕的加州等地,老百姓信教比例低,普遍倾向于觉得得了绝症,安乐死挺好。

但是在落后保守州,天主教/福音派影响大的地区,他们对安乐死强烈反对,宗教信仰(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主权在神)

是非常核心的原因。而且那边已经宗教入脑了,觉得一个女孩受到那种侵犯,怀上了犯罪分子的孩子,也不能堕胎,因为堕胎也是对生命的剥夺,生命是上帝给的,人不能自己选择剥夺。

还有一些奇怪想法,觉得苦难是对人的净化,也就是说,得了绝症很痛苦,但这种痛苦是上帝给凡人的一个机会,你承受这种痛苦,最终得到心灵的救赎。如果你直接选择按了结束键,相当于躲开了上帝的旨意,那你直接掉地狱了,经受永恒的痛苦。

但我是相信未来各国都会通过这个法案。

一方面绝大部分人并不信教,没有宗教负担。但是却越来越多地目睹绝症阶段那种痛不欲生的感觉,理解到这种痛苦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也就是人群当中到底有多少人认可“人生最后阶段的痛苦是没意义的”,如果只有1%,那这类法案永远都通过不了。如果上升到了60%-70%,可能也就差不多了。

另一个原因更是决定性的,单纯就是全球老龄化,各国医保都扛不住,都得怎么省钱怎么来,没啥事比现实更硬。

比如英国最近也想清楚了,他们那边已经到了最终审批阶段,这事基本上也定下来了。英国大概率成了全世界主流国家里第一个通过相关法案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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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啥英国人想开了呢?

一方面英国信教的人比例很低了,大家对生死看得也没那么重了。

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英国医保没钱了。

大家都知道,人在生命尽头那段时间,往往又痛苦又费钱,英国医疗系统NHS是免费的,但这些年一直入不敷出。

如果给那些绝症人群大量使用ICU,使劲挽救,明显是空耗资源。关键是对于很多八九十岁的人来说,你花几百万把他寿命延续两三年,又有什么意义?有那资源,不如多给年轻人和小孩分配一些。

于是干脆通过了这个争议性的法律。一方面给绝症病人减轻点痛苦,另一方面给国家也减轻下负担。

而且可以确定的是,英国是那种要比瑞士更严格限制的模式(成年人、绝症、明确自愿、自己执行等)。

英国媒体预测,有了这个法案加持,英国不仅能省很多钱,还能赚很多钱,因为全世界有这类需求的人可能要到英国去走完最后一段。国际上对这种行为有个专门的词,就叫“死亡旅游”,这个操作一直是很贵的。

英国是比较特殊的全免费。绝大部分国家的做法都是国家和个体各出一部分。如果全部个体承担,那一场大病都得破产。如果全是国家承担,医保无限弹药都扛不住,因为患者和患者家人想都不用想,会要求尽最大可能地抢救。所以个体承担的那一部分相当于一个“刹车片”,等病人扛不住了,自然会停下来。

我国的医疗水平应该是全世界最好的,但长期看也面临老龄化的巨大冲击。

说得有些残酷,不过现实世界的核心就是“成本”二字。

而且这些年社会观念明显是在变的。

以前经常有人说,“等你到了那个时候就知道怕了”。现实里当然大家都怕,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真到了那个时候,你再咋折腾,也改变不了结局,还不如自己少受点苦,孩子们也轻松些。

我也见过很多人,知道得了绝症反而情绪很稳定,少量是觉悟高。绝大部分是平时抽烟喝酒没少做,自己也知道自己将来啥结局,可能是盘算久了,真到了那一天也没那么震惊。

那是不是应该无限制呢?

肯定有限制,比如“只限绝症病人”,需要医院开具证明,证明你确实没救了,持续下去只有痛苦。

这也是为啥去年那个得了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妹子去瑞士安乐死争议极大,我也不支持她那样做,因为系统性红斑狼疮这个病,真不算绝症,而且并不是那种预期寿命没多久的,这些年已经控制的很好了。

这也是这些年大家担心的一个问题,担心“滑坡效应”,也就是一开始是给那些已经绝症、坚持下去只有痛苦的人安乐。后来慢慢滑坡成不想活了就去安乐,那就脱离了初衷。因为有些人现在不想活了,又没绝症,说不定过两年就好了呢。

这也是为啥我支持那种“医生确认存活时间只有几个月的人”才能安乐,英国模式也是这种。

我知道有些人会说,并不是所有人到了最后阶段都不怕死,有些人就是想活着,好死不如赖活。

这个跟“安乐死”并不矛盾啊,有些人看透了,觉得承受这种痛苦没意义,选择安乐。另一群怕死的,可以选择坚持下去,一直跟病痛抗争到底,并不冲突啊。

还有些人担心,有了这个法案,会不会孩子嫌麻烦希望老人主动选择这个选项?

说真的,如果你家孩子是这样的人,有没有这个选项,你都别想好过。

事实上美国那边有一群医生,他们年龄大了(这个前提一定要注意),在自己胸口纹上了“DNR”,就是“不用抢救”的意思。

作为医生,他们很清楚那种把身体划开再缝上,全身插满管,最后把生命延长几个月,其实都没意义。不如提前做好准备,写好遗嘱,跟孩子们说清楚,然后情绪稳定地迎接那一天的到来。

他们甚至认为,年龄大了,突发脑溢血或者心脏病什么的把人带走,属于一种“恩赐”,只有一辈子积德行善的人才有这待遇。甚至很多国内跑团里,大家分享坚持跑步的目的,就是为了活着的时候精神些,离开的时候也不拖泥带水。

我跟很多国内医生们都聊过这个话题,他们普遍也是这么认为的,现代医疗体系治病不治命,每个人都应该提前思考这类问题。事实上这些年明显有种新的思潮,开始思考应该拓展生命的深度,而不是长度。

文章的最后,想说另一件事。

之前看了会儿野兽先生最新的那集,就是那个胖子在一个健身中心一年减90斤的视频。中间有个情节。那个胖子的教练好好的,突然就死了。那个教练看着也就三四十,而且有长期锻炼的习惯。我身边也有过这种,好好的人,大清早还在群里显摆跑步记录,下午就没了。

倒也没仔细去查他咋死的,只是这让我想起来一个说法:咱们总以为到了四十岁,好像人生还有四十年。其实不是,人生一旦过了三十大几四十岁,对于个体来说,每一天其实都比较随机了,说不定哪天突然就噶了。

所以说尽量把想做的事都做了,说不定就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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