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价倒卖蜜雪冰城,如此“创业”真的不侵权?

3个半小时赚了254块钱,这是南京一小伙最近在景区卖蜜雪冰城的战果。像他这样倒卖蜜雪冰城饮品的,据媒体报道还存在于其他地区。

对于这种“低成本创业”方式,不少网友点赞,有人则认为存在违法侵权风险。那么,这种行为究竟有没有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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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半小时净赚254元

引爆热搜的原视频在5月18日晚上9点多发布,讲述的是00后小伙宋升浩(@战凌云)在南京梧桐大道景区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经历。

小伙在后来的视频中说,拍摄转卖柠檬水视频,本意是为粉丝进行低成本摆摊创业的实操示范,并非以盈利为目的。这一点可以通过他账号的其他视频来加以佐证。

在摆摊当天,宋升浩先通过外卖下单了20杯蜜雪冰城的柠檬水,十几分钟就卖完了。于是他又下单了80杯,大概三个小时全部卖完(其中有2杯是自己和摄像师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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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货成本算下来3.4元/杯,售价6元/杯,卖出98杯,净利254.8元。这就是“3个半小时赚254元”的由来。

5月22日,宋升浩在接受经视直播采访时透露,成功的关键在于注重细节,要精心选址并且善于观察。他直言:“卖东西要主动,说白了就是脸皮得厚一点。”

事情传开后,他的个人账号在4天涨粉超过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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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雪冰城客服和门店的回应

针对小伙转卖柠檬水一事,5月20日,蜜雪冰城客服回应称,已记录相关情况,将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后续由专人核实是员工出店售卖还是他人转卖。

跟客服模糊的态度不同,蜜雪冰城一家门店对小伙表示力挺。据经视直播报道,蜜雪冰城云南昆明五一路地铁站门店在小伙的视频下留言称:“厉害,我使劲给你锤,你使劲卖!加油,蜜雪冰城甜蜜蜜。”

门店负责人田先生表示,自己的门店系蜜雪冰城加盟店,近期注意到宋升浩在短视频平台上涨粉很快,作为一个餐饮行业从业者,首先想给他一些鼓励,其次想要特别提醒他,“一切的前提都建立在食品安全上,食品安全是第一位的”。

宋升浩表示,看到这条评论,感受到了品牌方对创业者的鼓励与包容,这种为年轻创业者加油打气的举动,让他十分感激。

据《法治日报》报道,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称,小伙的转卖行为并不违反民事法律规定。因为从法律上讲,买卖合同的履行主要是买家支付价款,卖家进行商品交付,价款支付和商品交付完成后,商品的所有权即属于买家所有,买家有权进行处置,包括进行转售。卖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也没有造假、哄抬物价及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一般不构成违法行为。

一切都在说明这是一个低成本创业的优秀案例。然而事情没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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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花50%的钱,买一杯3小时前的柠檬水

00后小伙宋升浩的行为,不禁让人想起同在南京的一位老人,70多岁的韩老太。一年前,韩老太的“10元手冲咖啡”意外走红,三条速溶咖啡冲一杯的质朴做法,让她成为全网热议的“励志网红”,店门口一度挤满游客和主播。

对比两人的行为不难发现,都是在通过转卖赚差价。不过二者之间也有区别,并且这点区别足以决定一个生意可持续、一个不可持续。

韩老太卖的手冲速溶咖啡,咖啡是包装好的,只需要按照包装上的存储要求去存放,不要超过保质期,那么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宋小伙则不同,他卖的是现制的柠檬水,自己提前就准备了一些冰瓶来“保鲜”,以防柠檬水变质。由于他这次摆摊时间不长,一切还算顺利。但如果作为一个创业项目,卖的不是100杯而是200杯、300杯,卖光所花的时间不是3小时而是5小时、8小时呢?这样的“保鲜”措施还管用吗?

当然,要想长时间“保鲜”,办法是很多的。但这又带来了另一个问题:你“保鲜”几个小时的柠檬水,真的还“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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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举太长时间的例子,只需要来看一下小伙当天摆摊的时间情况。

从他第二次下单到全部卖完,花了3个小时,也就是说,最后一杯柠檬水被卖给游客的时候,离它的制作时间至少已经过了3小时,算上外卖取餐、送餐的时间,只会更长。换言之,游客花6块钱(多花了50%)买的一杯蜜雪冰城柠檬水,其实是3个多小时前做好的。

这么长的时间,一方面极大偏离了顾客的预期,因为无论在哪一家雪王门店现点一杯柠檬水,都不可能要等3个小时,那么顾客一旦得知真相,可能就会觉得上当受骗;另一方面也是更关键的,时间如果长得超出蜜雪对门店饮品制作与保存的要求,那将一定会增加食安风险。

而如果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那么这个“创业”项目的价值就很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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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雪王警惕的

假设有人效仿宋升浩,去倒卖蜜雪冰城,赚差价,不幸出现了食安问题,那么,蜜雪冰城会不会受牵连?

先来看个案例。

据《消费者报道》,2024年1—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11批次不合格冷冻饮品,其中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不合格占比超过7成,引发网友普遍担忧。但其实,这些不合格的产品中,有些跟生产厂家真没什么关系,像黑龙江就核实了一批次产品,其不合格完全是因为门店储存不当。

然而在当时网友的热切关注下,被点名的品牌及其同行们都难免形象受损,以至于联合利华旗下品牌和路雪、伊利冷饮事业部等不得不发声自证清白。

同样的道理,适用于被倒卖的蜜雪冰城。而且从餐饮企业一直以来在舆论场上的处境来看,在沾染负面消息时,它们往往会有口难辩;也就是说,万一遭遇那种情况,雪王的待遇只会比和路雪们更糟。

现在再来看南京小伙倒卖蜜雪柠檬水,3小时赚200多块,赚钱效率比蜜雪门店捶柠檬的店员高出不少,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他卖的是蜜雪,游客先入为主地相信这是蜜雪门店现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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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摊如何才不侵权

南京小伙摆摊被律师认为不违法,但另一种摆摊倒卖蜜雪冰城的行为,却涉嫌侵权,这便是“有头有脸”地倒卖赚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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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观点认为,转卖者使用“蜜雪冰城”招牌及logo的行为,其主观目的多是表明产品来源,并非恶意侵犯商标权。对此,餐宝典分析师持有不同看法,根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在没有获得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招牌及logo,是确定无疑的侵权行为。

那么,如何摆摊才不侵权呢?

有几种办法:一种是像南京小伙那样只卖货,另一种是获得授权,还有一种是品牌方亲自下场。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武汉街头惊现海底捞路边摊,有人怀疑是冒牌的,而官方则确认这不是冒牌,“产品是在周边门店制作后外摆售卖,食材要求和门店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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