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一、出借私募产品作为外部通道;二、关联交易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三、部分产品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超过200%;四、证券交易所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不规范。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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