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中的性观念问题
准确地说是强奸私了方案涉及到彩礼提前付,因为男方的消极态度而流产。别人不知道就算了,一旦传出去,就是公诉案件。
男方为了逃脱法律惩罚,不敢承认女方的要求是强奸赔偿,所以妄称女方敲诈未果后诬陷自己。
至于舆论关于体检报告处女膜完整,未检出精斑描述的质疑,是正当合理的,法院应该本着严谨、科普的精神大方地正面解答,克制不必要的性羞耻。对于现代人来说,性知识不再神秘,不应该有什么二次伤害问题,否则性观念还太保守、落后。比如,戴套可能查不出精斑,有性行为处女膜也不一定破。
现在确实有不少骗彩礼的案子,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因为刻板印象就混为一谈,一刀切,甚至故意装傻污蔑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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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6337886565429101&wfr=spider&for=pc,因为是未婚夫,一开始女方可能误以为是打闹开玩笑,未及时反抗;之后面对反抗,男方只是压制,未殴打威胁,可能未充分插入完成射精,所以女方处女膜完好,过程中未造成外伤。犯罪情节较轻,但性质不变。
有一小撮人的结婚动机不纯,为了避免风险和猜疑,应该取消彩礼,或者婚后1年、3年、5年、10年...分次付清。老规矩过时了。另一方面,有的女性在配偶出现严重家暴、赌博等问题时,提出离婚却未获法院支持,可能受彩礼因素影响,既是权利也是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