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坚持无罪不接受缓刑

2025年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刑事案件二审不公开庭审。

2023年12月25日,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根据男方提供的《刑事上诉状》显示,医院诊疗手册“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鉴定书:“送检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男方母亲郑女士在进入庭审前表示,席某某未与吴某某发生实质性性关系。

开庭前夕,大同市中院委托阳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委托调查函》显示,“我院审理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席某某强奸一案,根据上诉人席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拟对其适用缓刑,进行社区矫正。”

3月24日下午,郑女士表示,席某某的代理律师殷清利在看守所会见了席某某。

她表示,当地司法部门有找到席某某,询问是否接受缓刑,“我儿子坚称无罪,不需要缓刑。”“三四天前,司法部门也找到我,让我签社区矫正判缓刑。”郑女士说,“司法部门问我,如果我儿子缓刑回来,是否可以监护他。”“儿子回来,我随时迎接,但要判他缓刑,这我们不能接受,我们坚持无罪。”

根据2025年3月21日大同市中院委托阳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委托调查函》显示:我院审理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席某某强奸一案,根据上诉人席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拟对其适用缓刑,进行社区矫正。依据我国《社区矫正法》第十八条、我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现委托你中心对席某某的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影响、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书面评估意见。请你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评估意见书。

郑女士说,她从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近期,席某某已经收到了最高法批准第四次延长审限的通知,“3月18日,我儿子接到了延期通知,审限延期至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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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时间线梳理:

1.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后开始谈恋爱。

2.2023年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席某某及其父母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女方名字。

3.2023年5月2日:中午,女方宴请席某某,饭后两人一同前往婚房。席某某向女方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强行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女方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后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席某某拿走女方手机,直到回家途中女方母亲打来电话,才将手机归还女方。当晚,女方向公安机关报警。

4.2023年5月5日:阳高县公安局经侦查取证,对席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5.2023年6月27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席某某犯强奸罪,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2023年8月24日:该案件在山西大同阳高县法院开庭审理。

7.2023年11月3日:法院通知律师案件延期宣判。

8.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当庭上诉。

9.2024年1月23日:被告人母亲甄女士称,已经接到大同中院的出庭通知,该案二审于2月26日在大同中院开庭。

10.2024年1月25日:席某某向阳高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方按照《订婚收彩礼协议》办理结婚登记,否则需退还11.8万彩礼。

11.2024年3月28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涉及的彩礼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2.2024年4月8日:经山西省高院批准,该案二审延期两个月至6月8日。

13.2024年4月9日:被告人母亲甄女士称,返还彩礼民事案件正式上诉,刑事案件二审审限延期两个月。

14.2024年6月:被告人母亲甄女士称,山西大同中院的工作人员透露,经过最高法的批准,案件的二审审判再次延期3个月。

15.2025年3月24日:该案在大同市中院召开庭前会议,上诉方提出调取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事项,上诉方和检方均提交二审相应新的证据。

16.2025年3月25日:案件二审开庭,上午9时进行刑事部分,下午3时进行民事部分。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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