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直播打赏建立消费冷静期,你怎么看?
3月10日,“建议直播打赏建立消费冷静期”话题冲上热搜。
据@北京日报 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建议,建立用户消费冷静期,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对单笔超过500元或单日累计超2000元的打赏,触发24小时延迟到账,允许用户无条件撤回。
“行业在高速扩张的同时,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诱导性非理性消费等问题也越来越多暴露出来。”皮剑龙建议,完善网络直播管理制度、加大优质主播扶持力度,让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诱导打赏’‘数据造假’等行为需要有明确的法规约束禁止。”皮剑龙表示,建议推动《网络直播行业管理条例》专项立法,细化主播行为规范、平台责任清单及用户权益保护条款,明确主播行为边界。还应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对违规账号实施“熔断”机制,如封禁直播权限72小时。
面对流量造假现象,皮剑龙建议,推行“流量透明化”工程,强制平台公开直播间真实在线人数、打赏来源及商品销售数据,接入第三方审计机构核查。严惩刷单刷量行为,对组织数据造假的MCN机构、技术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
极目新闻发布评论指出,当前,直播打赏存在一些乱象,比如利用高额返现吸引打赏、情感伪装诱导打赏、低俗内容刺激打赏、未成年人打赏等突出问题。对此,2025年,中央网信办在“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中,提出要加强直播打赏功能管理。
评论称,不得不说,一些直播打赏就存在诱导的嫌疑,让消费者上套。然而,除了未成年人打赏相对维权较容易之外,成人的维权难问题,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更让人惊心的是,一些案例显示,有人打赏的总金额甚至达数十万元之多,耗尽了自己的养老钱、卖房钱、治病钱。虽然打赏是自愿的,或许享受情感价值也要付出成本,但是,这真的是公平消费吗?答案不言而喻。
对于“直播打赏建立消费冷静期”的建议,支持的网友表示,这样能防止冲动消费,净化行业;反对的网友则认为,成年人已经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允许用户无条件撤回打赏,就像允许看完了电影退票一样;也有网友称,关注的重点应该放在未成年人打赏上。
观网小伙伴,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