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没有义务履行《布达佩斯备忘录》,我去查了一下资料
中国有没有义务履行《布达佩斯备忘录》,并因此需要保卫乌克兰的领土和主权完整?
看了一眼布达佩斯文件,让人有些感慨。
虽然只是一份备忘录,算不上是正式的国际法文件,不过也是白纸黑字,就这么赤裸裸被违反了,且无可奈何,也算是给国际关系生存法则,添上了一笔。
我把布达佩斯备忘录、中国政府当年的声明、中国外长在2024年的官方讲话,都截图贴出来了,供大家参考。
顺便说一下出处。
布达佩斯备忘录,是在联合国官网中看到的。中国政府当年的声明,是在国务院官网中查到的,大家可以进到国务院公报的官网,点击进入到1994年年份,然后选择1994年第29号(总号:778)。中国外长的官方讲话,是在外交部官网中看到的。
从文字角度来看,中国没有这项法律义务。
1、布达佩斯备忘录,是美俄英乌四国签署的,中国不是签署国。不管备忘录的国际法效力如何,由于中国不是签署国,所以这个备忘录对中国没有直接效力。
2、中国政府在1994年的声明,虽然标题中有“向乌克兰提供安全保证”的内容,但是正文中表达的是,“中国无条件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这一原则立场适用于乌克兰”。
同时,“中国政府呼吁所有有核国家作出同样的保证,以增进包括乌克兰在内的所有无核武器国家的安全”。
也就是说,中国对乌克兰的安全保证着眼点,主要是说中国不会对乌克兰进行核威胁,或者实际使用核武器,同时呼吁其他有核国家也这么做,以此增强乌克兰的安全。不是说,中国在乌克兰遭受侵略时,需要出兵保卫乌克兰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安全保证是一个含义很宽泛的词,作为一个有核国家,承诺不对你使用核武器,并且呼吁其他国家也不对你使用核武器,便是安全保证的一种。中国对乌克兰的安全保证,主要是指这个,不是其他。
3、中国外长的官方讲话,另外提到了曾对布达佩斯备忘录予以认可。但大家要注意,认可备忘录,不等于加入备忘录,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认可备忘录,主要是指你们四个国家签了这么一份东西,我认可你们这么做。
而不是我也要这么做。
如果变成了我也要这么做,则相当于加入备忘录。
但中国没有加入备忘录,也不是备忘录的签署国。
如果不认可备忘录的话,则相当于对你们四个国家签署的这么一份东西,我们不承认,认为这是无效的,瞎搞,你们按照备忘录内容这么做的话,也是不对的。
认可的话,只代表我们认为你们四国这么做,可以,我不持反对意见。
但仅此而已。
综上,从文字角度来讲,中国没有履行布达佩斯备忘录的义务。
当然,我只是围绕布达佩斯备忘录,做一些文字层面的分析。至于从其他角度,是否应该同情或支持乌克兰,或者反对乌克兰,没在本文讨论范围,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