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博会上定购家具迟迟未发货 展会主办方收到多起投诉
信网2月19日讯 近日,王女士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她在青岛世纪家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家博会“)主办的青岛家博会上,定购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德意豪家具经营部(以下简称”德意豪“)展商价值14000元的家具,过了约定时间仍未收到货,也联系不上店家。对此信网联系到主办方世纪家博会,其负责人宫表示,家博会会对前来参加展会的家具商店进行资质核验,德意豪具有生产资质,除此不会过多询问店铺其他问题。对于王女士的情况,世纪家博会方面也在联络德意豪负责人积极处理。
2024年11月,王女士参加了世纪家博会主办的青岛家博会,在德意豪展商定下价值14000元的家具。“选定两张1.8×2米的床及配套床垫,一张茶几和一个电动沙发。当场直接微信扫码支付了14000元,签了一张德意豪家具专卖店订单合约,收款方名为三河市林夕家具销售处。”
王女士告诉信网,双方约定付款成功后45至60天内送货上门。“房子在装修,想要年前尽快搬进去,总不来送货,期间也多次催促德意豪负责人发货,但迟迟不搭理人,导致过年都是打地铺。”
根据王女士的反应情况,信网联系了世纪家博会售后负责人宫先生:“我们会对前来参加青岛家博会的展商进行经营资质核验,如果经营资质没问题就可以参加。但近期已收到多位消费者对该展商的投诉,问题涉及货物信息型号不符、缺少零件以及延迟交货等。”世纪家博会负责人称,世纪家博会方面也多次联系德意豪负责人,“对方仅偶尔会回复微信消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信网多次拨打德意豪负责人贺先生电话,均未接通。根据企查查,天津市滨海新区德意豪家具经营部成立于2016年5月,经营范围包含家具、办公用品、小家电零售。且在企查查显示企业依法存在并正常营业,不过已多次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对此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如果经营者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此,德意豪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属于违约行为。主办方世纪家博会作为活动组织者,在应当知道德意豪可能存在违约或其他不当行为的情况下,应尽力协调解决纠纷。如果世纪家博会未能尽到合理义务,则可能需承担责任。如果德意豪已经失去联系并且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获得退款或赔偿。(解宁 徐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