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的出生地主义原则,川普目前的行政命令,存在很大的违宪嫌疑

因为美国宪法对此的规定,没有这个附加条件。美国宪法只是规定,凡是出生在美国,并且接受美国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

两个条件:

一是出生在美国。

二是接受美国管辖。

在这两个条件中,第一个条件没有解释空间。因为是否出生在美国境内,是一个客观事实,不是一个法律事实。

关于第二个条件,在100多年前的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中,有过解释。当时的大法官们,对此做出了比较宽容的解释,即认为只要出生在美国,则便会受到美国管辖。这个解释,相当于把这一个条款规定,给架空了。

当然,最高法院的判决,不是完全不可以推翻。

因为最高法院,可以自己推翻自己的判决。

所以,如果有人认为川普的这个行政命令违宪,则官司一定会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因为下面的法院,没有权力推翻最高法院的判决。

如果有人把官司打到美国最高法院的话,看看现如今的最高法大法官们,是否遵循先贤们的解释,还是把这个解释口径收紧。

如果遵循先前判例的话,则川普的这个行政命令,将因为违宪而无效。如果收紧解释口径的话,则美国的出生地主义原则,会大打折扣,甚至可能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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