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一个中国」原则台湾当局入「CPTPP」被搁置

  「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议」(CPTPP)执行委员会于本周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年会,并于星期四(十一月二十八日)会后宣布决议,成立哥斯达黎加的入会工作小组,而中国及以「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之名的台湾当局的申请加入「CPTPP」案,因会议未达共识而被搁置。对此,台湾当局昨日公开表示失望,并呼吁不应有政治考虑。而加拿大国际贸易部长伍凤仪前日下午在「CPTPP」执委会议后的联合记者会上,问及中国和「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的申请进度时,均以「奥克兰原则」做为响应。当媒体进一步询问:台湾当局入会申请案是否受到「一个中国」政策影响而被搁置?伍凤仪均以「奥克兰原则」做为响应,强调「需要所有成员国共识」,并表示加拿大「一个中国」政策的立场没有改变。

  对此,台湾当局「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昨日发表声明,对于「CPTPP」执委会的决议,「表达深切失望」,并再次呼吁「CPTPP」成员国早日成立台湾当局入会工作小组,不应有政治考虑。

  由此可见,台湾当局对于今年在加拿大举行的「CPTPP」执行委员会会议,未能解决其加入的问题,极度失望。因为在此之前,今年被视为台湾当局「入会」的关键年,而加拿大被台湾当局视为「友台」国家,倘连加拿大主持的年会都未能解决其「入会」问题,台湾当局一旦错过今年成立工作小组的机会,未来两年挑战更大。实际上,明、后年的轮值主席国为中国大陆对其有影响力的澳洲和越南,台湾当局面临的挑战将会更大。

  从种种迹象看,虽然伍凤仪拿出了「奥克兰原则」作响应,但今年的「CPTPP」执行委员会会议未能决定成立台湾当局「入会」的工作小组,确实是与「一个中国」原则密切相关。因为按照「奥克兰原则」,申请加入「CPTPP」需要符合「必须达到该协议高标准规范」、「历来遵守贸易规范与承诺的良好纪录」,以及「取得『CPTPP』既有成员的共识决同意」的三项条件,才能成立工作小组。而据参与「CPTPP」执委会的一名高级官员表示,台湾当局满足了「奥克兰原则」的前两项原则,却未符合第三项「获得共识」的原则,「有一些成员国仍需要被说服」。这些成员国都认为,在中国尚未完全符合「奥克兰原则」的要求的情况下,不能让台湾当局抢先「入会」。既然如此,今年的年会就干脆未有就中国和台湾当局「入会」达成成立工作小组的共识。相反,迟于中国和中国台北申请「入会」的哥斯达黎加,却在今次年会上获得决定成立工作小组。

  这种情况,有点类似当年台湾海峡两岸在申请「入关」时的遭遇。当年「GATT」理事会经过与中方以及各缔约方的广泛磋商,由理事会主席发表声明,承诺按照一个中国、「中先后台」、台湾当局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名义加入的原则,处理台湾「入关」问题。「GATT」理事会主席还进一步说明,「中国台北作为 GATT 观察员期间以及随后作为一个缔约方,其代表身份与香港、澳门代表身份相同。总之,中国台北的代表衔不得有任何主权国家的含义」。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 GATT 」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取代,台湾当局「入关」谈判也转为「入世」谈判。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WTO」部长级会议上,按照「中先台后」的原则,中国和中国台北分别于十二日和十三日签署了「入世」议定书。此后,中国于十二月十二日,中国台北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正式成为「WTO」会员。

  在当时,也是中国台北已经与「GATT」的各成员体协商,被认为符合「入关」的条件;而中国的「入关」则受到美国等国家的阻扰,因而迟迟未能「入关」。因而当时仍由国民党执政的台湾当局,就编造了一个「古仔」,说是「成绩优异」的学生,要等待成绩欠佳的学生被「PASS」后,才能领取毕业证书,而且在领取毕业证书时,还须排队在成绩欠佳的学生的后面。

  倘若是出于同样的逻辑,显然就是伍凤仪不愿看到,在未能就中国「入会」成立工作小组之前,优先为中国台北「入会」成立工作小组,因而就以「奥克兰原则」的第三个原则,亦即有成员体未有达成共识为由,搁置了中国台湾的「入会」申请。当然,也是搁置了中国的「入会」申请。

  正如台湾当局担忧的是,「CPTPP」执行委员会会议明后年的轮值国澳洲和越南,遵守「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比加拿大更为坚决,因而在未来两年内,中国台北要让「CPTPP」为其「入会」成立工作小组,将是「冻过水」。

  更让台湾当局看到棘手的是,越南、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已公开表示支持中国加入「CPTPP」。这三国皆与北京结盟,将中国视为其最大的贸易伙伴。而且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似是并「不乐见」中国台湾「入会」。因而可以说,在较为「友台」的加拿大作为轮值国,都未能为中国台北「入会」成立工作小组下,未来「入会」的前景将更渺茫。即使是能够「入会」,也必须是在中国已经完全满足「奥克兰原则」的三个原则从而可以「入会」之后。

  其实,要说中国台北已经符合「奥克兰原则」的前两项条件,也并非符合实施。实际上,就在海峡两岸间执行「WTO」的承诺,台湾当局对中国大陆仍有不少经贸限制,对中国大陆开放的程度不如其它「WTO」成员所获的待遇。即使是两岸间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大陆对台湾实施五百三十九项关税减让,而台湾对大陆的关税减让只有二百六十七项。民进党上台后,截至二零二三年底,民进党当局就单方面限制大陆产品进口就超过二千五百项,更提出二十二项所谓「核心技术保护清单」。

  这根本就不符「奥克兰原则」,这也是台湾当局担心中国大陆先行「入会」后,将以此为由不同意其「入会」申请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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