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内塔尼亚胡逮捕令的回应可能对国际法造成致命打击
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内塔尼亚胡逮捕令的回应可能对国际法造成致命打击
玛乔丽·科恩
2024年11月27日-上午5:58
《Truthout》
国际刑事法院震惊地发布了对以色列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和前国防部长亚阿夫·拉特的逮捕令,指控他们犯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这是一场重大的游戏规则改变。在多年有罪不罚之后以色列在加沙进行的种族灭绝行动终于得到了报应。
这些针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的指控意义重大。这是国际刑事法院首次以对巴勒斯坦人民犯下的罪行对以色列官员发出逮捕令。这是国际刑事法院成立22年来第二次对非洲大陆以外的人发出逮捕令。
巴勒斯坦人权组织阿尔-哈克、阿尔-梅赞人权中心和巴勒斯坦人权中心称,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是“反对以色列不受惩罚的斗争中的历史性关键时刻。在这种情况下,巴勒斯坦人民被剥夺了正义,并在种族灭绝、定居者殖民的种族隔离政权下遭受了数十年的压迫。”
美国破坏国际刑事法院的历史
早在国际刑事法院2002年开业之前,美国就与它关系紧张。
但克林顿敦促即将上任的布什总统不要将该条约提交参议院征求意见和批准。布什甚至更进一步,以前所未有的举动,代表美国取消了该条约。从那时起,美国一直试图破坏国际刑事法院。
2003年,国会通过并由布什总统签署了《美国军人保护法》,该法案被称为“海牙入侵法案”。它说,如果美国或盟国的国民被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拘留,美国军方可以使用武力将他们解救出来。这将适用于美国的亲密盟友以色列。
布什政府实际上敲诈了《罗马规约》的100个缔约国,迫使它们签署双边豁免协议,承诺不将美国人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否则美国将停止向它们提供外援。
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约翰·图恩提出两党立法,制裁国际刑事法院试图对以色列官员提出指控的检察官。42名民主党人投票支持众议院版本的图恩法案。
特朗普在担任总统期间,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检察官实施了制裁,以报复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领导人的调查,以及对美国官员在阿富汗犯下战争罪的调查。虽然乔·拜登总统在2021年撤销了特朗普的命令,但他重申了美国政府“长期反对法院对以色列和美国人员行使管辖权的努力”
自2023年10月7日以来,拜登政府已向以色列提供了至少179亿美元的军事援助,他谴责了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的指控。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说,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没有管辖权,美国正在与以色列就“下一步行动”进行磋商,“美国从根本上拒绝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高级官员发出逮捕令的决定”。
通过向以色列提供军事支持和外交掩护,美国领导人可能会因协助和教唆以色列的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而受到罗马规约的指控。但是国际刑事法院不太可能提出这样的指控。
如果以色列官员被逮捕,美国政府是否会破坏国际正义,入侵海牙,将他们带走?参议员汤姆·科顿(阿肯色州共和党)援引《海牙入侵法案》回应了逮捕令。他警告说:“他和任何试图执行这些非法搜查令的人都有祸了。”“让我给他们一个友好的提醒:美国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律被称为海牙入侵法案是有原因的。考虑一下吧。”
将饥饿作为一种战争形式和故意攻击平民的战争罪
11月21日,也就是以色列种族灭绝行动的第441天,国际刑事法院第一预审分庭宣布,它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是以饥饿为战争手段的战争罪的共同肇事者,至少从2023年10月8日开始,至少从2024年5月20日开始,也就是检方提出逮捕令申请的那一天。
分庭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故意和故意剥夺加沙平民生存所必需的物品,包括食物、水、药品和医疗用品,以及燃料和电力。”商会指出,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阻碍人道主义援助,未能尽一切可能促进救济”。
此外,两名以色列官员允许或增加人道主义援助的决定“不是为了履行以色列在国际人道主义法下的义务,也不是为了确保加沙平民得到所需物资的充分供应,”分庭得出结论。相反,它们是“对国际社会压力或美利坚合众国要求的回应”。
分庭还找到合理的理由认为,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作为平民上级,对故意指挥攻击平民的战争罪负有刑事责任。
谋杀、迫害和其他不人道行为的危害人类罪
第一预审分庭有合理理由认为,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是同一时期谋杀、迫害和其他非人道行为的反人类罪的共同肇事者。
“食物、水、电和燃料以及特定医疗用品的缺乏,造成了旨在毁灭加沙部分平民的生活条件,导致包括儿童在内的平民因营养不良和脱水而死亡,”分庭得出结论说。因此,“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对这些受害者犯下了危害人类罪。” 此外,“通过故意限制或阻止医疗用品和药品进入加沙……这两个人还对通过不人道行为给需要治疗的人造成巨大痛苦负有责任,”分庭指出。"这相当于其他不人道行为的反人类罪."
分庭还认为有合理理由认为,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的行为“剥夺了加沙相当大一部分平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而且这些人口是基于政治和(或)国家理由而成为攻击目标的”。因此,它的结论是,他们犯下了迫害的危害人类罪。
内塔尼亚胡谴责了逮捕令
内塔尼亚胡对逮捕令的谴责迅速而强烈。他称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是“反犹太主义的举动,其目的只有一个:阻止我,阻止我们,行使我们的自然权利来保护自己,对抗那些试图摧毁我们的敌人。”他谴责该法院“有偏见”,称其对“虚构罪行”的指控是“荒谬的”和“扭曲的”,并补充说,“这是一种道德破产”,损害了“民主国家保护自己免受凶残恐怖主义侵害的自然权利”。
以色列声称的自卫是虚假的。在2004年关于“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修建隔离墙的法律后果”的咨询意见中,国际法院确定,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之间的局势中,不适用《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自卫。事实上,《日内瓦第四公约》要求以色列作为占领国保护被占领的巴勒斯坦人民。煽动反犹太主义的是以色列的种族灭绝行为,而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对种族灭绝的广泛反对不是基于反犹太主义,而是对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民犯下的暴行的厌恶。
分庭驳回了以色列关于国际刑事法院对巴勒斯坦局势没有管辖权的主张。分庭的结论是,以色列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这一事实并不妨碍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巴勒斯坦国自2015年以来一直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法院援引其2021年2月的裁决,其中第一预审分庭认为,法院可以对巴勒斯坦局势行使刑事管辖权,这一管辖权的领土范围延伸至加沙和约旦河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
《罗马规约》的缔约方表示,他们将把内塔尼亚胡和格兰特送往海牙
现在,罗马规约的所有124个缔约国都有法律义务逮捕内塔尼亚胡和格兰特,如果他们在国家领土上被抓,就将他们送交国际刑事法院。几个缔约国——包括加拿大、意大利、联合王国、比利时、法国和荷兰——表示打算遵守这一法律义务。
“签署《罗马公约》的国家有义务执行法院的裁决。”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何塞普·博雷尔在塞浦路斯参加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和平活动家会议时说。
但是,如果任何国家把内塔尼亚胡和格兰特送到海牙,美国很可能会派军队去接他们。
作者是美国全国律师协会的主席,也是托马斯·杰斐逊法学院的教授,在那里她教授刑法和诉讼程序、证据和国际人权法。她在世界各地就人权和美国外交政策发表演讲。
原文标题是:US Response to ICC Netanyahu Warrant Could Deal Death Blow to International Law
评注:普世价值不普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