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化解财务风险承诺无进展收监管函,东方集团受损投资者如何挽损?

一、公司收到交易所监管函

11月18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公司于11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此事需回溯到今年6月,当时公司曝出一笔大额存款提取受限,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及实控人张宏伟于6月19日出具《承诺函》,将采取措施支持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确保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该承诺将于12月19日到期,而目前承诺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及时形成可行的履行方案,妥善解决存款提取受限的问题,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二、立案调查仍未有结果

此外公司还处于被监管立案调查中,公司在6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监管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通过梳理公司过往的公告内容,发现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

今年以来,资本市场监管持续从严,多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其中,超过八成的案件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法关联交易、违规资金占用、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或可提起诉讼挽回投资损失。

三、投资者维权条件

目前的东方集团深陷多重危机之中,业绩下滑近几年陷入持续亏损,并且公司存款受限债台高筑,又遭监管立案调查。下半年,公司的债权人申请对东方集团进行重整,东方集团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据其最新披露的重整进展,截至2024年9月28日报名期限届满,公司共收到14家投资人的报名材料。不过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哪些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暂定于在2024年6月18日之前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6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遭受亏损的投资者即符合维权条件。但请注意该区间仅为初步判断的结果,具体还需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受损投资者可查看是否符合区间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