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盛产“音乐裁缝”,这算抄袭吗?
又一首抖音神曲诞生了。
ROSÉ和火星哥的合作单曲《APT.》在全球引发了“阿帕次”狂潮。
全网播放量超70亿,还让ROSÉ达成K-Pop女歌手最高榜单记录。
但饶是如此,这首歌仍没逃过“音乐裁缝”的争议。
为什么当下的热单都会被质疑抄袭?
全球都在“阿帕次”
最近火了一个“洗脑神曲”。
在国内,抖音话题#apt #的播放量达43.3亿次,#apt舞蹈挑战#的播放量达4.1亿次。
海外数据也不容小觑。
《APT.》空降Billboard Global200第1位、Billboard 除美榜第1位、YouTube 上MV播放量破2亿......
但与大多数流行热单的命运一样,《APT.》也没能逃过“音乐裁缝”的争议。
不少人指出,《APT.》Coldplay的《Viva La Vida》部分旋律相似。
有博主将《APT.》和26首热门歌曲剪辑到了一起。
结果发现毫无违和感。
如今,破亿神曲涉嫌抄袭的事屡见不鲜。
拿华语乐坛来说,网红歌创作者就经常被称为“音乐裁缝”。
它指的是在一首歌里拼凑了多首其他的歌曲,把每首歌的不同部分修修剪剪,然后衔接在一起成为“原创新歌”。
《白月光与朱砂痣》疑似拼凑doriko的《夕阳坂》。
这两首歌的前奏几乎是一模一样。
两首歌在音高的处理上都比较柔和的,不太剧烈。音程变化,没有过大跨度的跳跃。
有网友还指出歌词“你才想起她的好”,和《夕日坂》中的“给彼此一些空间”的旋律分毫不差。
当年火遍整个抖音的《离人愁》,更是被指出抄袭多位歌手。
《离人愁》中开头的几句旋律线条和《烟花易冷》的开篇部分,在音高起伏和节奏搭配上很相近。
在一些转音和尾音的处理上,节奏强弱与停顿的部分,都能在其它歌曲中找到相似的部分。
李袁杰本人还曾经当着华晨宇等一众实力歌手前暴露出自己不懂乐理知识。
这些热度极高的歌,是不是都是从经典歌曲里“拼”出来的?
音乐裁缝到底算不算抄袭?
有内容的地方就有抄袭,音乐也是如此。
打开你的歌单,连着听一遍就感觉像无缝切换一样。
《APT.》就是这样,大家都说在这首歌里听见了“人山人海”。
有Coldplay的《Viva La
Vida》,还和大张伟的《嘻唰唰》莫名相似。
所以,音乐裁缝到底算不算抄袭?
这其实比较难界定。
一方面是因为,现在不同的音乐类型都有“固定搭配”的和弦。
比如华语音乐的情歌多以万能和弦4536251或卡农和声进行为主,国风多以1645为主,R&B多以4321为主等等,这也就导致不同作品间的旋律撞车便成为普遍现象。
所以,判断一首歌是否抄袭,需要考虑作品的整体结构。
如果不同的作品在和声、调性和速度上相似,那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发展、高潮和结局都出现高度的一致性,那很可能就不再是巧合,而是抄袭。
就像王力宏的《花田错》和张学友的《吻别》在副歌第一句都很相似,但你不能说《花田错》抄袭了《吻别》。
而路鳐的《与我无关》虽然重写了主歌部分,但旋律结构、段落安排几乎原封不动地保留了原版的副歌部分。
这就是妥妥的抄袭。
另一方面是因为采样不能单独作为抄袭的依据。
因为目前电子乐器的音色没有纳入版权体系,因此,采样和编曲中的元素相似性并不能作为鉴抄的依据,更何况是授权过的采样,那就更无从说起了。
更别说K-Pop,采样经典作品早已是惯用手法。
热门单曲满满的套路?
一首歌能不能火,主要看这三个因素——
音色的种类、和声的复杂程度、声音的响度。
音色越少,越容易被传播。
因为音色的复杂程度是与音乐的实用性挂钩的。
在短视频时代,音乐的功能越来越向BGM靠拢,复杂的音乐设置让它很难与短视频兼容。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绝大多数的流行歌都是用一把木吉他、键盘合成器、鼓机、采样和音乐软件用同样的方法制作出来的,而不是用不一样的技术和乐器。
像马頔的《南山南》,赵雷的《成都》,都是撸把木吉他直接就进棚。
而The Beatles的《A
Day in the Life》则用了近40人的大编制管弦乐团,包括了小提琴、大提琴、小号、长笛等等。
最典型的是罗马尼亚歌曲《Doar cu tine》。
被重新改编成DJ版后,《Doar cu
tine》激昂的音乐和雷军的爽文人生极为适配,成为了“雷军进行曲”,得到了至少200万网友的引用。
传播的本质是寻求人类认知的最大公约数。
越实用,越容易被更多人认知的内容,越容易火。
和声也是同理。
国外的音乐博主Patrick Metzger发现,大部分的热单都使用了完全相同的音符顺序。
就是在一个大调音阶里循环使用五音和三音,会出现一个Wa-oh-wa-oh的套路。
具体可参考Justin Bieber《Baby》的开头。
今天,几乎每个流行歌手都至少会在一首歌里加入这种“老梗唱法”。
为什么?
因为too brainwashing too simple。
这个套路简单,而且很洗脑。
我们时常有一个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这些歌我听一遍就会唱?是不是抄袭了?
事实上他们可能真的没有抄袭,之所以听一遍就会,是因为他们采用了一个能够被广泛接受的节奏型。
《APT.》就是如此。
利用这种节奏型作为洗脑元素的基底,既出现在配乐里,又出现在歌名和歌词的核心记忆点里,从而入侵了全球听众的大脑。
音量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音量越大,越能吸引大脑的注意力,而且也能扩大音乐的传播范围。
当你的朋友在听这首歌时,你也很可能会听到,听过几次以后,大脑会释放出多巴胺,每次听到的效果都会变得更强,从而加速歌曲的传唱度。
而且,为了防止人为降低音量,制作人开始使用压缩效果。
他们通过动态范围压缩,把歌曲最安静部分的音量提高到接近最响亮的部分,从而减少最大声部分和最小声部分之间的那种差别层次感。
这就使得整首歌听起来比没有压缩的版本要大声得多,无论我们设定了多少音量,都没办法在把音量调大的同时而不降低音质。
音乐既是艺术,也是人类必需的消费品,既是商品,就必然要符合商业逻辑。
不过在信息流技术被广泛运用之前,音乐市场是卖方市场。
现在变成了卖方+买方的综合市场。
这些网红歌就像钱塘江的潮水一样,一浪接一浪地涌来,但很快又会随着潮水退去,淹没在滚滚江水中。
平台赚到了流量,歌手赚到了钱,国家也因为音乐行业的繁荣收到更多税收。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帕累托改进。
所以,开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