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曾轶可向警方道歉:“愿以个人最大能力承担后果。”请立刻满足她!
刚刚,也就是6月19日下午13点18分,曾轶可在微博上发表了一则道歉声明,大家感受一下:
而就在曾轶可道歉之前,北京边检发表了一则情况通报:
显然,曾轶可会发表道歉声明,和北京边检发表的情况通报中的最后一句话有关:“对于曾某某在网上披露我单位民警个人信息及照片,对民警身心造成严重影响的侵权行为,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力。”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曾轶可道歉了,那么还需不需要法律追究呢?
道歉了就完了吗?
道歉了就过关了吗?
对警察说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呢?
据水母所知,6月17日当天,在首都机场边检处,曾轶可辱骂了民警,用词包括“我CAO”。
对民警说“我CAO”,道歉就可以解决吗?
如果因为她是明星,就可以原谅,那么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否不公平?
如果因为她是明星,就可以在对警察说“我CAO”之后大摇大摆回家,完了继续发微博公开胡怼,并且晒出民警的证件,那么我国的法律,是不是就成了笑话?
如果因为她是明星,就可以原谅,那么对于中国220万基层民警来说,是否会寒心?
而就在曾轶可发布了这则不痛不痒的道歉声明之后,水母特意去查看了曾轶可微博的相册:
水母惊讶的发现,曾轶可居然还在相册里保留着那两张民警的照片:
大家可以从水母的截图中看出,水母截图的时间,是今天下午1点41分。
而曾轶可发表道歉声明的时间,是今天下午1点18分。
嘴上说道歉,但是相册里还保留着晒出的民警照片,甚至保留着那些话语:
啧啧啧,这是无心之失吗?
在此,水母恳求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北京边检,不要再“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力
”了,请立刻采取行动,满足曾轶可“以个人最大能力承担后果”的愿望。
立刻,马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