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骑法反而是最不安全的

【本文由“wdsjhmy”推荐,来自《电动自行车增加北斗通信功能,限速25km/h并防篡改,将产生哪些影响?》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基础老同志
  • 作为受害人,忍不住说几句。

    2021年,老婆骑车带娃上学靠右侧正常行驶,一电动自行车强行从右方快速超车,两车距离很近,对方车辆超越时乘坐人员衣服挂到我方车龙头,瞬息间致我方车辆侧倒,而后面的电动自行车也避让不及,撞击并压上来。经交警事故认定,对方车辆负全责。老婆伤情医院诊断,右侧胫骨平台骨折、右侧锁骨骨折、右侧肱骨近端多发性骨折;司法鉴定致残程度评定为2项十级伤残。经手术并长达半年的康复,基本可以独立行走,残疾评定为肢体残疾四级,成为一名光荣的残疾人。

    出事故的电动自行车本人现在上下班通勤继续使用,每天行驶约15公里,时间约1小时。19年购入时该车已经按新国标要求作了25公里/小时的限速,我们也认为限速是为了安全,多年来一直按限速,没做任何解除。但有句话说,不让老实人吃亏,换句话来说,那就是“老实人肯定要吃亏”,每天来回行驶,一路上经过的电动自行车至少百辆,负责任的讲,可能1个星期左右能遇见1辆速度和自己差不多或比自己慢的,甚至共享电单车都要比我快一点点,然后我觉得两车并行不安全,减速让共享车先请。

    骑电动自行车说实话的确很方便,特别是接送孩子,但每天行驶在路上,本人还是有点点心虚,因为一路上每一辆车都在超越自己,作为一个守规矩的人,很可笑也很可悲的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不守规矩的带倒。

    当然,一刀切一纸令下所有超标车禁行肯定是不可能的,但窃以为整个社会怎么都应该偏向守规矩的一方吧,但凡电动自行车与人或与其他电动自行车之间发生事故,能否参照行人和汽车发生事故,行人作为弱势群体天然受偏向一样,电动自行车不超标则已,一旦超标则将接受更重处罚或承担更大的事故责任,以此让超标电动车驾驶人更加小心和警觉。

    又,看评论中很多认为30至35的速度正好,那是你们没有经历过——哪怕是看过病床上各种各样电动自行车事故的伤者。

你这种骑法最不安全。你自以为的安全根本不存在。

帮你解释一下你这种慢骑为啥不安全:

因为所有的骑行不安全,都可以归结为一种情况:两个交通工具的轨迹有交点。有交点,就会碰撞;对吧?所以,为了不碰撞,两个交通工具之间就必须人为躲避。

每一次躲避,就是一次危险。

你骑得慢,所有人都要超越你。每超越你一次,就意味着有一个交通工具与你有潜在的交点,并且进行了躲避。也就是说,你的身边出现了一次危险。

当你骑的最慢,一路上你的危险几率就最大;因为所有人都必须超越你。

所以统计下来,骑得最慢,危险次数最高,反而是最不安全的。

骑得最快与骑得最慢是一样的道理,最不安全。骑得最快因为反应时间短,动量大,当然危害也更大。

什么情况是最安全的?

以平均速度骑行,也就是不快不慢。这时,你超越他人以及被他人超越的次数最少,与他人的交点也最少,于是发生躲避的事件也最少。危险次数最低。

这时才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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