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安宁:路虎女司机难道真的“上面有人”?

姬安宁:路虎女司机难道真的“上面有人”?

这两天,我才看到了路虎女司机事件的完整视频,我个人认为,她就是寻衅滋事,请看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青岛交警之所以没有认定她为寻衅滋事,是因为她打人是有目的的,并不是“随意”打人。这起事件为什么引人注目,是因为这几点:

第一,女司机王慧不是一般车辆的女司机,而是路虎车的女司机,现在最便宜的路虎车都要40万左右,说明她是富裕人士,人们很容易猜测,此人要么是富二代,富一代,要么是官二代,官一代,人们对这种人有一种天然的仇视情绪。

第二,被打者是一个26岁的退伍军人,被打了十几次,被打得满脸流血居然没有还手,这一点让人非常同情。

第三,一个女人通常是打不过一个男人的,而这个女人如此嚣张地打一个男人,中国人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她上面有人,要不然她不会如此大胆!

第四,罚款1000元,对这种人就是挠痒痒,拘留10天也显得太轻了,容易让人产生女司机“走后门”的不尽遐想。

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不知道,需要查出这个女司机的真实身份,需要理清这个事件的处理过程,那个受害者表示,自己花了4000多元,要跟这个女司机打官司,我们坚决支持!

这起事件,最好给女司机判刑,经济上重罚,否则太便宜她了,看她打人就像打我们自己一样,太嚣张跋扈了,这样的女人要不得!

试问一下,一个逆行的女司机,竟然在公路上撒泼打人,并且还肆意对受害者进行疯狂辱骂,她是受的什么教育?

当然,这个女司机肯定不知道对方是退伍军人,即便不是退伍军人,你跟疯了似的打人骂人难道就不应该受到制裁吗?

特别是引起公愤的案件,必须严惩,否则就是对她的无形纵容,判决不应该受到“舆论影响”,我认为已经过时,判决必须考虑网友的呼声,就这个事件来说,既可以判寻衅滋事罪,也可以判寻衅滋事罪,那就干脆判寻衅滋事罪得了,反正也没有差多少,以儆效尤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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