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电看起来很美好,但背后隐藏的大量的经济法律关系,却完全没有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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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电,看起来很美好,1.5分钟就会完成了电动车换电,但背后隐藏的大量的经济法律关系,却完全没有说清楚,也没有提出任何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现有的依靠换电取得成功的案例,唯有电动自行车。但是,电动自行车,电池价值低,占电动自行车整车价格的比例更低。可电动汽车却不同,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价格非常高,占整车价格的比例大约在60%以上。也就是说10万元买了一台新车,新的动力电池价格就占了6万以上。——那么问题来了。

第一,新车销售时,整车价格是否包括全新的动力电池的全部价格及产权?也就是说,新车出售时,随车的动力电池是车主购买的,还是车主按照购买价格租赁的,亦或是根本就不配售随车动力电池?价值十万的新车,售价只有四万?否则,购车者付出了购买全部新车的价格,只购买了一个不包含动力电池的“车壳子”,外加一个“动力电池的租赁权”?

第二,新车去换电的时候,用新动力电池换回了一块陈旧的动力电池,新车车主会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损失,心理上能不能承受?那可是高达数万元的动力电池包啊。

第三,换电电动车,是否允许车主个人在家里,或在公共充电桩自行充电?如果允许车主个人在家里,或公共充电桩自行充电,那换电站的生存又如何保证?并且,如果允许车主自行选择充电/换电的方式,那么新车(新电池)车主都选择在家里,或公共充电站自行充电,直等到电池临近报废时才去换电,那换电站会不会成为“报废电池”回收点?

第四,换电站的本质上是“售电”。在换电时,其“售电”的价格是否包含动力电池的“折旧更新”成本?这个成本大约是每度电多少钱?上限究竟是多少?对于车主来说,其经济性究竟如何?节省的时间成本,是否抵得上付出的电费成本?

第五,换电站的动力电池,是否购买了独立的“保险”?因为动力电池故障导致的车损,由于是“换电站提供的电池”,在车辆的保险理赔过程中,很有可能因为“动力电池是换电站提供的”,并不属于随车电池,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如果出现这样的纠纷,如何处理?电动车生产厂家,是否已经与所有的保险公司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关协议?

以上这些只是本人凭借着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随想随写的一些问题,并不全面。但就是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完善的解决方案,对于电动车生产厂家来说,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对于消费者还说,就是坑蒙拐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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