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首先要定出“中”的标准,才能谈得上有没有“偏”

“老师的戒尺或飞机上的管教”这样的社会问题其实就是像骑自行车,问龙头向右好还是向左好。

但骑过车的人都知道,哪有哪个一定是好的,无非是以中为标准,左右来回,求一个稳定前行罢了。

然后就是不同的人对偏的程度理解不同,有人觉得偏成这样没问题,有人觉得偏成这样会摔车,所以前者对偏不理不睬,后者就要求纠偏。

所以,这类社会问题首先要定出“中”的标准。这个标准是绝大多数人至少在形式或表面上不会反对的。比如在这里,应该是“教育手段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健康成长”。所以我们可以把这样的标准视为社会的良俗

其次要定出“偏”的标准或者说范围。但这个因为如上面所言,各人就会有各人的认识,所以我们固然是可以靠社会的公序来把握,但在公序已经变得模糊甚至混乱时,则就应该及时引入法律来作为统一参考的标尺

法律在这里,就像一片滩涂。当社会良俗足够清晰和稳定时,滩涂的面积就可以小一些,反之,滩涂的面积就只能更加扩展。

我们的确很难说陆地(正确或合法)与滩涂的分界线在哪里,或者海洋(错误或违法)与滩涂的分界线在哪里。但有了这片滩涂,我们至少能看出陆地和海洋的间隔,这样就能大大减少“误入”海洋的可能性——即自己越往滩涂里走,越是能自知所处环境的危险,而不能用“我不知道/我不懂”来推脱。

同样的,回到原题,老师的戒尺或飞机上的管教也是如此,到底是“为了惩戒而惩戒”甚至只是“为了自己的快感”,还是“为了教育而惩戒”,这才是我们应该先明确的前提。有了这个前提,才谈得上具体的惩戒或者管教过程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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