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男轻女的本质在于,生女的不经济,女的自带母职惩罚

【本文来自《性别比失衡的情况下,想生男孩的人会少些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看呢,问这个问题,未必是想解决出生性别比,更多是在说结婚难,或者更本质的,是出生难的事。

你要是觉得男多女少导致彩礼高,结婚难,其实有短中长三个层面的办法

但是,你要明确,到底要的是结婚率,还是生育率,出发点不同,政策上会有差别。

首先,你要接受一点,因为男多女少的现实,必然是有一部分男性是结不了婚的,这是数学问题。你顶多可以提高曾有婚史率。

短期:民政局可以打着减少骗婚案件发生的名头,让预定结婚的双方可查对方婚检,刑事行政处罚记录,婚育情况(结婚冷静期)。

有鉴于我国法院公开的记录,男性各种违法犯罪占据9成来说,哪怕互相伤害,筛掉的男性一定是更多的。

别的不说,黄赌毒的男性进入婚姻,对女方,家庭,孩子没好处。

已经有婚育,甚至生子情况的男性,择偶地位是更低的。那他们再进入婚恋市场,去跟未曾婚育的男性争抢女性的可能性也是降低的,降低再流通率。

也别担心什么筛掉的女的多了,不结婚的人更多了。有犯罪违法方面问题的女的结婚了,对男方,家庭,孩子来说也不是好事。退一万步说,农村精神病女都能结婚,如果真想结,总有人为了一个肚子接受的(女性违法犯罪记录更多在破坏经济市场这方面)。

有这一道约束力,对社会稳定也有好处。

各种办法吧,想降低彩礼等结婚费用,想让“有钱都没用”,那只好拼人品拼身体基因健康,把素质不够好的刷下去。

这样下来,结婚证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可靠性”,避免渣男渣女骗人。这世上还是老实人更多的,别老搞些结婚不用户口本,指望一时冲动不靠谱的人去结婚的事了,他们才是少数。更多为沉默的老实人服务,大家才会去结婚。

如果你想要的是生育率,短期更容易,直接对30岁以上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即可。

一方面是我国30以上女性不婚率提高了十来倍,随着教育程度提高,大学毕业已经22岁以上,读个研究生博士,谈几个恋爱,妥妥过30,这个类型的人数比例越来越高。反正30以上不如狗,想嫁都没人娶,不如发挥一下生育作用,好过本就为数不多的女性,因为错过婚嫁期,一个孩子没有。

另一方面,离婚案应离尽离,尤其是女方要求离婚的,别老拖着人不给离婚。离婚财产公平分配,该怎么就怎么办,着急离婚那方,财产可以少要点嘛。

都闹到离婚这一步了,你拖个一个月也就算了,拖人三五年,这是在耽误人婚育年龄。

走到离婚这一步的,大部分是有结婚意愿的。跟那种没有结婚意愿的不同,早离早开始下一婚,也就是给原本就女少的婚恋市场上补充待嫁人口。咱们又不可能支持一妻多夫,那你怎么办?只能说增加再流转率。

咱们不去劝离,但是真离的,你得赶紧离。

中期:从现在就开始抓性别筛选的问题。超过103性别警戒线的地方,必须交出来性别鉴定的参与方,大罚特罚,医生该吊销执业就吊销,还要罚得他倾家荡产。去做性别筛选的,罚得足够重,重到这个生男孩的家庭没法再参与婚恋的经济竞争。

长期:提高男女经济公平。如男女同休产假,同年龄退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重男轻女的本质在于,生女的不经济,女的自带母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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